| 索引號: | 113417220032517000/202511-00030 | 信息分類: | 規范性文件發布 |
| 發文機關: | 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外事辦)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 成文日期: | 2025-11-12 | 發布日期: | 2025-11-12 |
| 發文字號: | 郎政辦秘〔2025〕20號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標 題: | 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進一步優化房地產政策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
| 政策咨詢機關: | 縣住建局 | 政策咨詢電話: | 無 |
| 索引號: | 113417220032517000/202511-00030 | ||
| 信息分類: | 規范性文件發布 | ||
| 發文機關: | 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外事辦) | ||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
| 成文日期: | 2025-11-12 | ||
| 發布日期: | 2025-11-12 | ||
| 發文字號: | 郎政辦秘〔2025〕20號 |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 標 題: | 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進一步優化房地產政策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
| 政策咨詢機關: | 縣住建局 | ||
| 政策咨詢電話: | 無 | ||
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進一步優化房地產政策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郎政辦秘〔2025〕20號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縣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相關決策部署,加快構建我縣房地產發展新模式,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經縣政府第51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提出以下措施:
一、支持居民購房消費
購房人在縣城市規劃區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時間(以《郎溪縣商品房預(銷)售合同網上登記備案證明》記載的時間為準)在政策有效期內,在完成不動產登記后可享受下述購房補貼(最高補貼不超過10萬元):非郎溪籍人員首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給予購房人500元/m2的購房補貼;非郎溪籍人員首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且在我縣穩定就業繳納社保滿一年,給予購房人700元/m2的購房補貼;進城農民首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給予購房人500元/m2的購房補貼;畢業5年內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首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給予購房人500元/m2的購房補貼;現役、退役軍人及“三屬家庭”(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首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或為改善居住條件購買二套房的,給予購房人500元/m2的購房補貼;符合國家生育政策,已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首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或為改善居住條件購買二套房的,給予購房人合同備案價1%的購房補貼。(牽頭單位: 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規劃局、縣衛健委、縣人社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配合單位:縣委組織部、縣人武部、縣財政局、縣公安局、縣醫保局,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二、支持居民購買地下車位(庫)
在縣城市規劃區內已完成地下車位(庫)首次登記的住宅小區,本小區業主購買地下車位(庫)并完成不動產權轉移登記,按照每個車位(庫)2000元的標準給予購車位補貼,補貼個數最高不超過2個;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展車位(庫)多元化促銷活動。(牽頭單位: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規劃局)
三、支持“一地一策”“一企一策”
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參與新出讓地塊的規劃建筑方案設計,可采用帶方案出讓;支持已出讓地塊按照高品質住宅規劃建設要求,結合市場需求,優化規劃設計方案。(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規劃局;配合單位:縣住建局、國控集團、開創控股集團,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四、有序盤活存量房地產開發用地
在滿足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配套設施承載力,且尊重購房業主意愿和綜合考慮開發企業需求的前提下,已完成總圖審批的開發項目經批準可進行規劃修改,適當調整商住比,若涉及補繳土地出讓金的,按規定補繳土地出讓金。(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規劃局;配合單位:縣住建局,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五、優化土地出讓金繳納方式
對新出讓房地產用地按照不低于起始價的20%確定競買保證金,出讓合同簽訂后1個月內首次繳納土地出讓價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價款的50%(含競買保證金),余款要按合同約定及時繳納,繳納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規劃局;配合單位:縣稅務局、縣財政局)
六、開展“市場化”安置工作
城市更新、水利、交通、園區建設等重點基礎設施項目涉及征遷補償安置的,鼓勵通過“市場化”方式進行安置,被征收戶六個月內在縣城市規劃區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給予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13萬元。具體獎勵標準由項目實施單位自行制定,獎勵經費由項目原有資金渠道解決。(牽頭單位: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配合單位:縣自然資源規劃局、縣交運局、縣水利局、縣住建局、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國控集團、開創控股集團)
七、全面推廣建設改善型住宅
合理優化住宅小區配套公共基礎設施。推行屋頂綠化、垂直綠化計入綠地率指標。引導企業提高在綠色建筑、建筑節能、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技術應用,推行人車分流,提高充電樁建設比例,提升住宅品質。在城市郊區等不具備公共交通條件但景觀、區位等條件較好的區域,優化規劃用地指標,停止執行住宅項目容積率不得低于1.0的供地標準。加快推進住宅小區地下空間產權登記。(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規劃局、縣住建局;配合單位:縣發改委、國控集團、開創控股集團,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八、支持房地產開發項目合理融資需求
持續房地產融資“白名單”項目推送,鼓勵商業銀行加大貸款支持力度,一視同仁滿足不同所有制房企融資需求,保障項目有序建設,維護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牽頭單位:縣住建局、縣金融監管支局;配合單位:縣自然資源規劃局)
九、加強政策宣傳引導
各相關部門和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要開展宣傳報道,加強房地產市場政策宣傳解讀。規范涉及房地產信息傳播秩序,堅決打擊各類違法違規信息發布行為。(牽頭單位:縣委宣傳部;配合單位:縣相關部門)
十、附則
本措施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縣住建局會同有關單位負責解釋。本措施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2個月,其中第一、二條有效期為6個月。對同時符合本文件中支持居民購房消費措施及我縣已有其他購房補貼政策的,按照從優從高不重復的原則執行,原則上使用購房補貼所購房屋自產權登記后五年內不得轉讓(若因特殊情況需轉讓,必須退回購房補貼資金方可轉讓)。現行文件相關規定與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為準。實施期間,如遇國家和省出臺新的政策規定,按新政策執行。
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