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后履約已成為現代項目管理的基礎性制度,其演進趨勢正從“事后糾偏”轉向“全周期預防”,需通過責任、制度、技術的協同升級,實現工程質量、市場秩序與公共資源效益的三重優化,從而讓標后履約管理的每一步路都走的扎扎實實。
一是切實強化責任擔當。項目建設單位是標后履約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項目的標后履約監管全面負責,承擔法定責任和義務,應按照合同約定加強對中標企業履約情況的跟蹤考核、監督管理,要落實首要責任,加強全過程管理,嚴格執行考勤制度,確保關鍵人員到崗履職,堅決打擊遏制不誠信履約行為,同時各參建單位也要增強法治意識,嚴格履行合同約定,將標后管理作為企業誠信建設的重要內容,切實維護市場秩序,牢固樹立“質量第一、安全至上”理念。
二是嚴格規范檢查流程。標后履約監督檢查原則上每季度一次,縣公管局會同各行業主管部門組成標后聯合檢查組,對進場交易項目通過“四不兩直”的方式,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工作,現場查閱相關資料臺賬、查看廣域網考勤系統數據、了解建設情況、查看施工現場管理機構、核實關鍵崗位人員身份等,“穿透式”檢查項目履約全過程,嚴格按照相應文件檢查要求,統一監管標準。2025年以來,共開展標后履約檢查項目40個,針對標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結合實際情況進行分類處理,對于問題較輕微的,督促存在問題的單位整改到位,對于問題較嚴重的,進行約談和不良行為記錄,對于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結合實際情況進行行政處罰或者移交公安處理,2025年以來,共向項目建設單位發出提示函11份,共對7家中標企業考勤不達標進行不良行為記錄。
三是高效化解矛盾糾紛。持續探索建立我縣工程建設招投標項目事前調解機制,將六尺巷工作法蘊含的“和文化”融入我縣招投標爭議糾紛處理工作實踐中,根據文化引領、調解先行、專人專辦、矛盾聯調的工作思路,通過建立調解工作站、調解專班、多元調解體系、調解會議機制、源頭治理機制、事后穩控機制等內容,進一步健全完善我縣招投標領域“事前預防、事中化解、事后穩控”爭議矛盾化解機制。2025年以來,受理投訴7件,均已處理回復,切實維護招投標活動相關當事人合法權益,有效解決爭議糾紛,進一步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爭議處置效率,保障交易項目高效推進實施。(陳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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