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進程中,優化營商環境已成為關鍵抓手,只有注重優的舉措,質的服務,方能激發市場活力,為市場主體營造穩定、透明、可預期的發展環境,助力經濟行穩致遠。
一是優化平臺服務供給。落實并完善數字見證系統,深化見證與監管聯動。改造評標評審工位,提升場所和設施服務保障能力。全面推廣以電子保函(保險)等方式繳納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2025年以來,投標保證金保函共開具5759筆,共計金額9.26億元,履約保證金保函共開具48筆,共計金額0.35億元。會同有關金融機構,聯合開展政銀企對接活動,持續推進中標貸金融服務。
二是優化交易信息透明。引導招標采購人加強招標方案策劃和招標需求管理,規范發布招標計劃,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采用公開招標的,其招標文件納入前置公開范圍,公示時間原則上不少于3個工作日,內容涵蓋招標文件中的各類核心要素,2025年以來,共完成提前公布招標計劃數104個,提前公示招標文件數47個,公示前必須落實招標文件公平競爭審查,不得設置不合理條件排斥或者限制潛在投標人,切實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2025年以來,已開展公平性競爭審查74次,公示后逐條研究潛在投標人意見,采納合理意見,不予采納的及時反饋。
三是優化監督管理方式。評標區域設置電子設備集中存放專柜,同步啟動全程監控錄音錄像機制,實時監督專家評標評審過程,推行“一項目一考評”機制,對評標專家履職情況進行量化打分,開展招標人對評標報告的復核程序,壓實招標人在中標候選人公示前認真審查評標報告責任,2025年以來,共完成工程建設項目評標報告審查47個。貫徹落實工程建設招投標項目爭議糾紛事前調解工作方案,2025年以來,受理異議23件,投訴9件,均已處理回復,切實維護招投標活動相關當事人合法權益,有效解決爭議糾紛,進一步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爭議處置效率,保障交易項目高效推進實施。(陳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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