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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郎溪縣創優營商環境對標提升舉措(2023版)

      發布時間:2023-08-16 10:21 來源:縣創建一流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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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企業開辦注銷領域(縣市場監管局牽頭,10條)

      對標長三角標桿縣市,圍繞服務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延伸企業開辦服務鏈,拓展集成服務質效,穩步推進企業準入、注銷“一件事一次辦”改革,保持市內先進水平。

      1.依托安徽政務服務網郎溪分廳,整合企業開辦、注銷、全程電子化、“一照通”、“一業一證一碼”等系統,實現一個端口統一對外;分類分項進行優化組合,形成企業準入、變更、注銷等多場景應用。依托安徽市場監管綜合業務管理系統探索在相關行業領域企業登記流程中,嵌入環境許可告知性提示。在市場監管領域推進企業高頻證照變更“一件事一次辦”改革。(縣市場監管局、縣數據資源局牽頭,縣公安局、縣人社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郎溪管理部、縣生態環境分局、縣醫保局、縣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郎溪縣支行、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2.深化企業開辦集成服務改革,延伸企業開辦平臺功能,接入醫保、社保、水、電、氣開戶和省綜合金融服務平臺、羚羊工業互聯網平臺。推進“證照聯辦”改革,拓展更多涉企高頻事項“一件事一次辦”。依托安徽市場監管綜合業務管理系統,通過營業執照二維碼展示許可審批等信息,逐步實現涉企證照事項“一網通辦、一照準營、一碼共享”。(縣市場監管局、縣數據資源局牽頭,縣住建局、縣科技經信局、縣財政局<金融監管局>、縣供電公司、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3.完善縣企業開辦平臺與銀行系統對接功能,進一步便利企業開立銀行賬戶,自然人、法人等通過線上平臺申請營業執照時,經市場主體授權同意后,線上平臺將有關基本信息和銀行開戶預約信息實時推送給申請人選定的開戶銀行,開戶銀行生成企業預約賬號,并通過線上平臺推送給稅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開戶銀行根據預約需求,按規定為企業開立賬戶后,及時將相關信息通過線上平臺推送至相關部門。優化企業開辦涉稅事項辦理流程,加快實現實名驗證、清稅等信息實時共享。(縣市場監管局牽頭,縣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郎溪縣支行、縣人社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郎溪管理部等單位負責)

      4.拓展電子證照應用和信息共享,依托省建電子營業執照、電子印章發放系統在不動產登記等行業拓展電子證照應用;依托全省電子檔案在線查詢系統,為企業提供免費電子檔案在線查詢下載服務,全面完成存量企業檔案掃描歸檔、新設企業檔案按時上傳系統。對新設立的企業,通過電子營業執照免費發放一套電子印章,推進我縣電子印章發放平臺與省“皖信簽”電子印章平臺對接。(縣市場監管局、縣數據資源局、縣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強化涉企信息依法、統一、規范、合理歸集,提升涉企信息組合價值,持續提高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電子檔案系統公示、展示信息運用認可度和覆蓋面。(縣發改委、縣市場監管局牽頭,縣法院、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人社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郎溪管理部、縣醫保局、縣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郎溪縣支行、宣城銀保監分局郎溪監管組等有關單位,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5.推動“個轉企”增量提質,依托安徽市場監管綜合業務管理系統直接辦理“個轉企”變更登記,允許保留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成立日期,免收各類換證費用,形成更多實物工作量。依托省建系統全面推開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標準化核驗登記,依法落實實名登記制度。運用大數據和電子圍欄技術強化數據比對,對同一投資主體(同一經營地址)“一人多照、一址多照”加強管控,規范中介機構代理市場主體登記行為,提高對中介機構信用約束能力。(縣市場監管局牽頭,縣直有關單位、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6.便利企業分支機構、連鎖門店信息變更,大型企業分支機構管理人員、經營范圍等不涉及新辦許可證的信息變更時,在全縣范圍內可實行集中統一辦理。積極推進企業跨縣(市、區)“一照多址”改革,由企業登記機關一次受理,全縣范圍統一備案登記,探索推進高頻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一證多址”改革。(縣市場監管局牽頭,縣直有關單位、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7.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對高頻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開展“告知承諾、先證后核”改革試點。對消防、食品、藥品、公共衛生等涉及現場審查核驗的事項,推行“證前指導”服務。(縣市場監管局牽頭,縣直有關單位、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8.全面推開“證照并銷”改革試點,對于市場主體登記后置審批、備案等事項,按照成熟一批、納入一批的原則,與營業執照進行一并注銷,部門間通過信息共享,互認注銷結果信息。全面推開“強制注銷”改革試點,對被吊銷營業執照后已屆滿3年,未處于稅務檢查狀態、無欠繳稅費(滯納金)及罰款且無其他未辦結涉稅事項、未領用發票(含代開發票)或已繳銷發票及稅控設備,無在繳社保人員和拖欠工資記錄,無登記在冊的不動產權利,無在訴案件和待執行案件,無股權質押或被凍結的企業,經60天公告無異議后,可由登記機關依據職權實施強制注銷。(縣市場監管局牽頭,縣法院、縣公安局、縣人社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數據資源局、縣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郎溪縣支行等有關單位,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9.便利破產企業簡易注銷,允許破產管理人持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裁定書、指定破產管理人決定書、注銷登記申請書、營業執照正副本直接辦理破產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簡易注銷登記,無需經過簡易注銷公告程序。登記機關不對破產企業是否存在未清繳稅款進行審查。營業執照無法全部繳回的,可由破產管理人出具相關說明,無需另行公告。破產管理人辦理破產企業分支機構注銷登記時,相關登記申請材料需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的,可由破產管理人負責人簽字或加蓋管理人印章。(縣市場監管局牽頭,縣法院、縣公安局、縣人社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郎溪縣支行等有關單位,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10.推行企業規范化登記,出臺郎溪縣企業登記規范化審查工作指引,明確企業登記審查的工作要求,消除各登記機關在服務標準、審查標準、流程標準的差異,逐步做到全縣統一,提高企業辦事便利度,著力打造開放透明、規范高效的市場主體登記工作機制。(縣市場監管局牽頭,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工程建設項目報建領域(縣住建局牽頭,10條)

      鞏固提升區域評估、用地清單制、多測合一、聯合驗收等改革成果,聚焦難點、堵點、痛點深化改革,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持續提速增效,達到全省先進水平。

      1.簡化實行聯合驗收的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出具竣工聯合驗收意見書即視為完成竣工驗收備案,不動產登記等相關部門在線核驗并獲取驗收意見書,企業無需再單獨提交。(縣住建局牽頭,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2.進一步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發展改革、生態環境、自然資源等相關部門系統數據實時共享,全面實現工程建設項目信息一次填報、材料一次上傳、全流程在線審批。(縣住建局牽頭,縣發改委、縣生態環境分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對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或者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含二次裝修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個人住宅裝飾裝修,不涉及較大主體或承重結構變動的非市政道路建設改造或整治工程,探索進一步簡化辦理施工許可證程序。推行“樁基先行”,建設項目設計方案批復后,可單獨辦理樁基施工許可。(縣住建局牽頭,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4.對除特殊建設工程項目以外的一般工業企業建設工程項目,取消施工許可前的施工圖聯合審查,配套完善告知承諾、抽查、信用評價和遴選等工作機制,強化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質量安全責任。(縣住建局牽頭,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5.加快推進涉及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的結果文件電子化和實時共享,企業無需重復提供審批結果信息。(縣住建局牽頭,縣發改委、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縣水利局、縣文旅局、縣氣象局、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6.探索促進安全機制和綠色建筑發展相關措施,依法依規完善建筑監管框架,包括施工活動中各類安全生產機制,符合節能環保要求及地區實際的綠色建筑措施等,全面提升建筑質量控制水平。(縣住建局牽頭,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7.探索取消首次質量監督會議檢查環節,發放施工許可證時同步告知監管要求。建立健全基于風險分類的差異化監管體系。(縣住建局牽頭,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8.推進工程項目投資決策綜合性咨詢和工程建設全過程咨詢服務體系建設。(縣發改委、縣住建局牽頭,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深化建筑師負責制試點,完善相關政策體系。(縣住建局牽頭,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9.打造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四有”綜合服務窗口,實現“有求必應、有問必答、有難必幫、有訴必解”。(縣住建局、縣數據資源局牽頭,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10.深化項目建設審批事項清單化管理,建設單位獲取項目代碼后,根據項目類型、規模、區域、行業等要素生成項目審批事項清單及“項目審批服務一張圖”,明確細化審批事項前后置關系、審批流程、申請材料等內容,進一步優化流程、精簡材料。(縣住建局、縣發改委牽頭,縣生態環境分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水利局、縣文旅局、縣氣象局、縣林業事業發展中心、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獲得電力領域(縣科技經信局、縣供電公司牽頭,6條)

      持續推進電力報裝簡審批、降成本,全面推廣“三零”“三省”服務,獲得電力領域達到全省先進水平。

      1.持續壓減用戶辦電環節。落實電網投資界面延伸到建筑區劃紅線要求,對符合條件的高壓普通用戶,逐步取消設計審查、中間檢查和外部工程實施環節,試點將辦理環節壓縮為“用電申請、供電方案答復、竣工驗收與裝表接電”3個。(縣科技經信局、縣供電公司牽頭,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2.進一步優化并聯審批流程。全面落實低壓小微企業電力接入工程審批告知承諾制,對10kV及以下用戶電力接入工程實行備案制,2個工作日內完成,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將35kV用戶電力接入工程納入并聯審批,3個工作日內完成,并聯審批結果實現線上查詢、下載打印。(縣住建局牽頭,縣科技經信局、縣公安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交運局、縣城管局、縣數據資源局、縣林業事業發展中心、縣供電公司等有關單位,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3.持續壓降用戶辦電成本。鞏固160kW及以下容量小微企業低壓接入改革成果,試點推進小微企業低壓接入容量提高至200kW。持續清理規范用電領域收費,深入推進用戶建筑區劃紅線外電力接入工程“零投資”。(縣發改委、縣科技經信局、縣供電公司牽頭,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建局等有關單位,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推進落實涉電占破路費用減免。電力施工實施涉及建筑區劃紅線外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復、綠化遷移管養等費用,由政府按規定承擔或減免。(縣住建局牽頭,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5.擴大共享電子證照類型。推動居民“刷臉辦電”和企業“一證辦電”常態化。深化電子簽章技術應用,實現服務需求提出、供電方案答復、供電合同簽約、服務質量評價、竣工資料提交等全流程線上辦理。(縣科技經信局、縣供電公司牽頭,縣數據資源局、縣住建局等有關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6.建立健全供電可靠性管制機制。推廣不停電作業技術,規范公布停電、供電基礎設施供應質量、可靠性和可持續性等信息。提升配電自動化覆蓋率,在配網運維巡視中試點無人機應用。全縣全口徑用戶平均停電時間不超過3.78小時/戶。建立健全服務中斷或供給不足等補償或賠償機制。(縣科技經信局、縣供電公司牽頭,縣住建局、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不動產登記領域(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5條)

      深入開展“互聯網+不動產登記”,進一步優化辦理流程,辦事材料只減不增,加快推進辦事材料電子化,探索開展綠色登記,不動產登記服務持續保持全市先進水平。

      1.實現共享信息嵌入式集成應用,提升共享信息數據質量。建立健全地籍數據庫,推進地籍數據信息實時共享。(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縣數據資源局、縣住建局、縣稅務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衛健委、縣司法局、縣法院、縣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深入推進不動產登記全業務類型“一網通辦”“掌上辦理”,深化電子證照、電子印章、電子合同、電子簽名等應用,運用信息化手段整合各部門業務,實現申請材料、完稅證明等材料無紙化,打造“綠色登記”新模式。持續深化“二手房轉移登記與水電氣聯動過戶一件事”改革,提高水電氣聯動過戶質效。探索推行存量房和工業廠房“帶押過戶”服務模式。(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縣數據資源局、縣稅務局、縣公安局、縣市場監管局、縣住建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城管局、縣法院、縣供電公司、中國人民銀行郎溪縣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3.使用不動產單元碼作為地塊唯一標識,實現“一碼關聯”信息共享集成。健全完善地籍調查更新機制,全面實現不動產登記信息可視化查詢。(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縣住建局、縣數據資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推進工業項目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一次性繳清土地出讓金和相關稅費后“交地即發證”。已辦理不動產登記且利用現狀無變化的廠房、倉庫,申請轉移登記即時辦結。(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縣住建局、縣稅務局、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5.優化不動產非公證繼承手續,對確實難以獲取死亡證明、親屬關系證明的,可由申請人書面承諾(依法依規被列入各類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申請人不適用)。(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縣法院、縣發改委、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衛健委、縣數據資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納稅服務領域(縣稅務局牽頭,6條)

      堅持以納稅人繳費人為中心,持續深化納稅繳費便利化改革,加快實現稅費政策“直達快享”、辦稅繳費便利便捷、稅費申報簡化優化,納稅領域持續保持全市先進水平。

      1.統一簡并印花稅納稅期限,實行按次改按季、無稅不申報,進一步減少納稅人申報次數。實行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預填申報。擴大小額快速退稅范圍,5000元以下小額退稅受理即辦。推行“稅美江淮”服務直通車。(縣稅務局負責)

      2.推進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落實協同共治,加強企業研發立項、科技型中小企業名單等信息共享,推動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應享盡享”。(縣稅務局牽頭,縣科技經信局、縣財政局、縣工商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3.在實現代征稅款逐筆電子繳稅且實時入庫的前提下,向納稅人提供電子完稅證明。(縣稅務局負責)

      4.開展“熱線+窗口+云上+工單”分布式服務,按省市要求動態調配辦稅服務資源,持續優化事前精準推送、事中智能輔導、事后服務評價的納稅服務體系,全力配合打造具有安徽特色的“問辦一體”服務新格局。(縣稅務局負責)

      5.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發票領用開具、反避稅管理、欠稅管理、大企業稅收管理、稅務稽查等領域,推行說服教育、約談警示、風險提醒、自查輔導等非強制性執法方式。落實《長江三角洲區域登記賬證征收檢查類稅務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規范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縣稅務局負責)

      6.拓寬訴求收集渠道,開展意見需求“碼”上提,收集納稅人繳費人意見建議。建立完善業務支撐團隊,及時響應稅費訴求,不斷改進稅費服務。(縣稅務局負責)

      六、跨境貿易領域(縣商務局牽頭,7條)

      持續深化通關便利化改革,推進監管機制創新,提升“單一窗口”質效,降低通關成本,實現出口整體通關時間、進口整體通關時間在全市爭先進位。

      1.推廣進口貨物“兩步申報”和“提前申報”,實現進口貨物“一次申報、分步處置”,疊加多元化稅收擔保制度,逐步提高“兩步申報”應用率和“提前申報”率,全面提升通關時效。依托“單一窗口”有關功能完善的基礎上,指導企業進行查驗信息等查詢。(縣商務局負責)推進多式聯運示范工程創建,提高綜合運輸效率。(縣交運局牽頭,縣科技經信局、縣財政局、縣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按照上級部署,探索開展科研設備、耗材跨境自由流動,按要求做好研發用途設備和樣本樣品進出口手續。(縣科技經信局、縣商務局、縣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廣應用中國(安徽)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召開座談會、培訓會,指導外貿企業通過中國(安徽)國際貿易“單一窗口”辦理貨物申報等進出口環節相關業務。依托“單一窗口”促進國際貿易物流作業協同和通關效率提升。深化“外貿+金融”服務,提升中小微外貿企業融資效率,對接銀行、保險等機構,提供更加豐富便利的融資擔保服務。在推進長三角地區“單一窗口”數據互聯互通方面,做好相關數據的歸集共享工作。(縣商務局牽頭,縣交運局、縣財政局<金融監管局>、縣數據資源局、中國人民銀行郎溪縣支行、縣稅務局、宣城銀保監分局郎溪監管組按職責分工負責)

      4.進一步壓縮正常出口退(免)稅平均辦理時間,進一步完善出口退(免)稅服務前置內容,優化出口退(免)稅實地核查“容缺辦理”落實舉措,將全縣正常出口退(免)稅平均辦理時間壓縮至4個工作日以內;一、二類出口企業正常出口退(免)稅平均辦理時間按規定保持在3個工作日以內。(縣稅務局負責)

      5.持續做好RCEP宣貫,優化出口原產地證書“自助打印”和“智慧審核”,落實經核準出口商制度,結合專題調研,指導企業運用好省RCEP企業服務公共信息平臺功能。搶抓RCEP政策紅利,做好RCEP協議對我縣進出口貿易的影響分析,開展RCEP線上線下專題培訓班,指導企業用好RCEP國際規則,擴大貿易規模。(縣商務局牽頭,縣科技經信局、縣稅務局、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6.強化口岸、貨場、專用線等貨運領域收費監管,依法規范船公司、船代公司、貨代公司等收費行為。(縣發改委、縣交運局、縣市場監管局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7.壯大外貿新業態新模式,培育跨境電子商務企業18家,入駐線上綜合服務平臺企業數9家,建成1個郎溪縣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建設使用海外倉1個以上,跨境電子商務交易額力爭達3.5億元。(縣商務局、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牽頭,郎溪縣跨境電子商務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辦理破產領域(縣法院牽頭,2條)

      推進破產審判改革創新,完善市場主體救治和退出機制,推動企業破產市場化、法治化運行,著力提升辦理破產整體質效,達到全市先進水平。

      1.優化破產案件財產解封及處置機制,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后,有關單位收到通知或者知悉破產申請受理后應依法解除保全手續的,財產處置方案經債權人會議同意和法院審核后,破產管理人可先行處置被查封的破產財產,處置后依據破產受理法院出具的法律文書辦理解封和財產過戶、移交等手續。推進破產財產解封處置在線辦理,完善破產財產多元化處置方式,提升財產處置效率、回收率和透明度。(縣法院牽頭,縣發改委、縣公安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數據資源局、縣稅務局、縣財政局<金融監管局>、中國人民銀行郎溪縣支行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試點推行破產預重整制度,建立健全庭外重組與司法重整銜接機制。優化重整企業在稅務、金融、市場監管、招投標等重點領域信用修復服務。鼓勵金融機構為具有營運價值的破產重整企業提供必要的紓困融資。(縣法院牽頭,縣發改委、縣稅務局、縣財政局<金融監管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數據資源局<縣公管局>、宣城銀保監分局郎溪監管組等有關單位,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獲得信貸領域(縣財政局<金融監管局>牽頭,8條)

      深化普惠金融大數據應用,優化金融產品模式和服務創新,進一步推進普惠金融擴面增量、提質降本,強化產業鏈整體融資支持,獲得信貸領域進入全市前列。

      1.落實市中小微綜合金融服務平臺建設工作,完善金融服務能力體系,探索拓展各類金融服務場景。(縣財政局<金融監管局>牽頭,縣數據資源局、宣城銀保監分局郎溪監管組、中國人民銀行郎溪縣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2.落實市中小微綜合金融服務平臺政策服務渠道全覆蓋措施,探索實行電子保函一站式服務,加快數字金融成果轉化,促進金融賦能科技產業發展。(縣財政局<金融監管局>牽頭,縣直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動小微企業貸款增量擴面,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高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持續加大小微企業首貸、續貸、信用貸、中期流貸及個體工商戶貸款投放力度。(縣財政局<金融監管局>牽頭,宣城銀保監分局郎溪監管組、中國人民銀行郎溪縣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4.落實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增強銀行敢貸、愿貸信心,提升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獲貸率。健全政府引導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綜合運用擔保、風險補償等方式降低信貸風險。(縣財政局<金融監管局>牽頭,中國人民銀行郎溪縣支行、宣城銀保監分局郎溪監管組、縣擔保公司、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5.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市場化改革工作,提升政府性擔保體系服務能力,2023年全縣新增新型政銀擔業務放款不低于7億元、支小支農業務占比不低于80%,撬動更多金融活水助力全縣小微、“三農”等市場主體健康穩定發展。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進一步降低擔保費率,綜合費率不超過1%。(縣財政局<金融監管局>牽頭,縣擔保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6.構建多層次綠色金融組織體系,加快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完善綠色金融激勵約束機制。(縣財政局<金融監管局>牽頭,宣城銀保監分局郎溪監管組、中國人民銀行郎溪縣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7.落實普惠金融顧問專家庫和服務團隊制度。探索推行“單一窗口”一站式融資服務,探索在縣政務服務大廳設立企業融資服務窗口并向園區延伸,方便企業就近辦理業務。(縣財政局<金融監管局>牽頭,縣數據資源局、中國人民銀行郎溪縣支行、宣城銀保監分局郎溪監管組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8.根據政策要求,推動鼓勵銀行機構降低賬戶服務收費、人民幣轉賬匯款手續費、銀行卡刷卡手續費、電子銀行服務收費、支付賬戶服務收費等費用,規范各類亂收費行為。(縣財政局<金融監管局>、中國人民銀行郎溪縣支行牽頭,宣城銀保監分局郎溪監管組等有關單位、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保護中小投資者領域(縣財政局<金融監管局>、縣法院牽頭,3條)

      按照安徽證監局統一部署,推動縣內上市公司規范信息披露,強化公司治理,加強董監高及大股東行為約束,保護中小投資者水平保持全市前列。

      1.加強與證券監管部門的協同配合,推動上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完善公司治理,加強內部監督制約,促進上市公司借助資本市場做大做強,實現高質量發展,有效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常態化開展資本市場普法教育,健全投資者利益保護、溝通機制。(縣財政局<金融監管局>牽頭,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2.依法公正審理各類涉中小投資者案件,確保地位平等、法律適用平等,推動程序事項一次性告知、階段文書一次性送達、詢問事項一次性解答。及時收集、匯編、發布典型案例,合理引導中小投資者預期。(縣法院負責)

      3.完善創新多元解紛工作機制,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委員會、行業商協會、仲裁機構等第三方作用,加大涉中小投資者案件調解力度,提升糾紛化解效能。(縣法院、縣司法局牽頭,縣人社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縣發改委、縣總工會、縣工商聯、縣財政局<金融監管局>、縣市場監管局、中國人民銀行郎溪縣支行、宣城銀保監分局郎溪監管組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執行合同領域(縣法院牽頭,2條)

      持續提升訴訟質效,著力創優市場化法治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執行合同領域達到全市先進水平。

      1.全面落實均衡結案要求,進一步規范審限管理,開展長期未結訴訟案件專項清理,提升辦案效率。健全案件繁簡分流甄別機制,推動簡案快審。優化小額訴訟等訴訟程序,拓展適用范圍。加強部門聯動和統籌協調,推進解紛“一件事一次辦”改革。(縣法院牽頭,縣直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加快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紛中心建設,拓展服務內容,提升商事糾紛化解效能。(縣法院、縣司法局牽頭,縣人社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縣發改委、縣總工會、縣工商聯、縣財政局<金融監管局>、縣市場監管局、中國人民銀行郎溪縣支行、宣城銀保監分局郎溪監管組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勞動力市場監管領域(縣人社局牽頭,4條)

      依法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推動勞動就業服務線上線下融合發展,勞動力市場監管領域保持全市先進水平。

      1.加快推廣應用勞動保障智慧監察省級指揮系統,加大勞動監察執法力度,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推進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標準化管理,持續加大根治欠薪力度。(縣人社局牽頭,縣直有關單位、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2.根據省人社廳建立長三角地區勞動保障誠信評價體系統一部署,共享用人單位勞動保障違法信息,統一勞動保障誠信等級評價標準、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制度,實現評價結果互認。(縣人社局負責)

      3.聚焦主導產業和“卡脖子”技術難題,完善人才政策鏈條,打破人才流動壁壘,加快跨區域人才流動、互認,優化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方式和流程,為人才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縣人社局負責)

      4.持續推進人社服務“提速辦”“就近辦”“打包辦”,實現50%以上服務事項即時辦結,加大“社銀一體化”服務網點建設力度,打造步行15分鐘、鄉村輻射5公里的人社便民服務圈。深化企業員工錄用“一件事”和就業參保登記一體化改革。推動失業保險穩崗、一次性擴崗補助、吸納就業社保補貼及更多優惠政策“免申即享”“直補快辦”。(縣人社局牽頭,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政府采購領域(縣財政局牽頭,5條)

      充分發揮“徽采云”平臺作用,進一步優化全縣政府采購營商環境,力爭達到全市先進水平。

      1.深化運用“徽采云”平臺,推動完善全省政府采購“一張網”。(縣財政局牽頭,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2.持續清理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依法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縣財政局牽頭,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強采購代理機構從業管理,常態化開展采購代理機構月度考核,不斷提升代理機構執業水平和服務質量。(縣財政局負責)

      4.落實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政策,規范預留中小企業份額比例,按規定支付中小企業合同款。嚴格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于綠色采購有關政策規定,加強宣傳引導,提高綠色采購意識,規范綠色采購行為。(縣財政局牽頭,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職責分工負責)

      5.簡化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條件形式審查,實行“承諾+信用管理”準入,供應商書面承諾符合參與政府采購活動資格條件且無稅收繳納、社會保障等失信記錄的,采購組織機構不再要求提供相關財務狀況、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等證明材料。探索建立采購人信用承諾制,構建政府采購“雙向信用承諾制”。(縣財政局牽頭,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獲得用水用氣領域(縣住建局牽頭,5條)

      加快推進供水供氣辦理和質量監測一體化、信息化改革,持續優化用水用氣報裝“一網通辦”,進一步簡化報裝手續、降低辦理成本、提升服務質量,獲得用水用氣領域達到全省較好水平。

      1.加快重點項目建設。用水方面,進一步提高制水能力,制定供水管網巡查探漏計劃,降低漏損率;同時,結合市政道路改擴建、老舊小區改造、雨污水管網改造等項目建設有序推進老舊供水管網更新改造,穩定城市供水水壓。用氣方面,加快宣郎聯絡線天然氣輸氣管道、白茅嶺區域中壓管道建設,提升天然氣互聯互通水平,實施天然氣城市老舊管道更新改造,切實保障郎溪縣區域用戶安全穩定供氣。(縣住建局牽頭,縣直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完善供水供氣企業網站、微信公眾號/小程序等平臺功能,推進用水用氣申請報裝、故障報修、過戶銷戶等高頻事項“全程網辦”“一網通辦”。強化身份證、營業執照、不動產權證書等信息共享,實現用水用氣“零材料”報裝。(縣住建局牽頭,縣數據資源局、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優化用水用氣報裝前置服務,完善提前介入項目機制,實行項目經理制,主動對接服務,規范現場勘察、設計和外線工程施工等全過程管理,提高用水用氣企業滿意度。(縣住建局牽頭,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4.嚴格落實建筑區劃紅線外用戶水電氣接入“零費用”要求,持續清理規范用水用氣收費,加大違規增加或變相增加用戶負擔等問題查處力度。(縣住建局牽頭,縣發改委、縣市場監管局、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5.完善水電氣網(寬帶)聯合報裝機制,實現一表申請、一口受理、聯合踏勘、一站服務、一窗咨詢。(縣住建局牽頭,縣科技經信局、縣數據資源局、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招標投標領域(縣數據資源局<縣公管局>牽頭,3條)

      持續推進交易平臺系統數字化轉型試點,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率達99%以上,著力打造規范高效、公平公正、開放透明的招投標市場體系,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參與市場競爭,力爭在營商環境評價中進入全市先進行列。

      1.持續開展招投標制度清理,完善招標文件示范文本,鼓勵招標人對招標文件進行公平競爭審查。常態化開展招標文件抽查檢查,持續排查和清理各類針對不同所有制企業、外地企業設置的門檻、不合理限制和差異化待遇,保障企業依法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縣數據資源局<縣公管局>牽頭,縣住建局、縣交運局、縣水利局、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2.全面推行保函(保險)替代工程建設項目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鼓勵招標人對民營企業和中小微企業免除投標擔保,清理歷史沉淀保證金,推廣“中標貸”服務。(縣數據資源局<縣公管局>牽頭,縣住建局、縣交運局、縣水利局、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3.強化招投標全鏈條監管,提升“互聯網+監管”水平,推進異議、投訴線上辦理,暢通投訴、異議渠道。綜合運用信用處理、行政處罰、刑事處理等手段打擊惡意競標行為,常態化機制化治理招投標領域串通投標等突出問題。定期披露代理機構服務質量及獎懲信息,規范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行為。建立工程建設項目中標企業標后履約反饋機制,加強對重點工程建設項目標后關鍵崗位人員履約情況監督,強化中標人履約管理。(縣數據資源局<縣公管局>牽頭,縣住建局、縣交運局、縣水利局、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政務服務領域(縣數據資源局牽頭,10條)

      以工業互聯網思維推動政務服務流程再造,發展高效協同的數字政務,依托全省一體化數據基礎平臺,全面推進“一網通辦”“一網統管”,加快推進“一件事一次辦”,持續提升服務數字化、智能化水平,政務服務領域力爭進入全市先進行列。

      1.根據省市要求,積極參與一體化數據基礎平臺建設試點工作,配合完成數據工程試點任務。實現在平臺上開展項目申報、資源申請等市級試點工作。依托市級城市大腦開展數據匯聚、數據標準化、數據質量提升等治理實施工作。(縣數據資源局牽頭,縣直有關單位、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2.全面推進三端能力提升工程,基本形成“皖事通”“皖企通”前端受理、“皖政通”后端辦理的“前店后廠”協同運行模式。(縣數據資源局牽頭,縣直有關單位、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3.配合完成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建設,實現“一網統管”。(縣數據資源局、縣城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實施場景創新工程。落實省市縣聯動的場景開發模式和“一地創新、全市推廣”的場景推廣機制,圍繞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黨政機關協同、政務運行等賽道,推動縣直各部門開展場景創新,積極參與省市場景創新供需對接會。加強對示范應用場景的宣傳推介和經驗推廣,持續擴大社會影響,濃厚建設氛圍。(縣數據資源局牽頭,縣直有關單位、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5.推動政務服務“全省一單”工作落實落地,做到行政許可事項和高頻政務服務事項省內同要素受理、同標準辦理。在落實“全省一單”、“全市一單”工作基礎上,推進鎮(街道)村兩級政務服務事項“全縣一單”,梳理鎮(街道)村政務服務事項實施要素,實現同一事項在縣內同一層級同標準辦理。(縣數據資源局牽頭,縣委編辦、縣司法局等縣直有關單位,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6.依托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全面推動進駐事項在政務服務中心全流程實質運行、集中審批,強化受理、審批、辦結全環節閉環式管理,推行“一窗受理、綜合服務”,實現更多事項當場辦理、簡單事項即時辦結。(縣數據資源局牽頭,縣直有關單位、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7.深化“一件事一次辦”改革,在落實國家、省市部署的“一件事一次辦”改革事項的基礎上,積極拓展一批“一件事一次辦”。結合本地實際推出1個以上場景。常態化清單化對標學習應用全國特別是滬蘇浙政務服務事項線上運行機制和模式,通過“借鑒+創新”方式,加快實現更多政務服務集約集成、便捷高效,實現更多助企便民線上政務服務速效處于領先水平,持續打造政務服務升級版。(縣數據資源局牽頭,縣直有關單位、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8.加強智慧政務服務能力建設,逐步實現服務事項辦理全過程智能預填、智能預審、智能審批。圍繞營商環境和便民服務新增1-2個政務服務“免證辦”應用場景,推動“兩個免予提交”落實落地。通過“宣企快辦”實現更多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更多惠企服務在線辦理。(縣數據資源局牽頭,縣直有關單位、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9.建立健全企業訴求直達機制,做到企業訴求“一口收辦”、閉環管理,常態化開展“優環境、促發展”等現場集中辦公活動,廣泛征集、及時辦理市場主體意見建議和問題訴求。(縣營商環境建設服務中心牽頭,縣科技經信局、縣數據資源局、縣工商聯等有關單位,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10.建立健全政務服務中心公安服務綜合窗口,實行“前臺綜合收件、后臺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實現治安、戶政、交管、出入境等政務服務事項現場辦理。(縣公安局牽頭,縣數據資源局、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領域(縣市場監管局牽頭,5條)

      實施高價值發明專利培育,構建完善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和助企便民服務體系,持續提升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工作效能,力爭達到全市先進水平。

      1.聚焦全縣主導產業鏈和傳統產業鏈升級,組織實施高價值發明專利培育,大力培育一批技術價值高、市場前景好、行業競爭力強的高價值專利。(縣市場監管局牽頭,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2.在縣級維權援助工作站的基礎上,探索在我縣工業園區、創新型龍頭企業和專業市場新增維權援助工作站。推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和維權援助、糾紛調解、糾紛仲裁、知識產權公證服務中心建設,健全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能力。根據我縣創新主體需要,加強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工作,提升企業海外知識產權風險防控能力,助力企業“走出去”。(縣市場監管局、縣司法局牽頭,縣政府辦(外事辦)、縣法院、縣商務局、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3.按照上級部署,推動知識產權保護“一件事”集成服務改革,完善知識產權保護政策法規體系,探索建立新業態新領域知識產權保護措施。(縣市場監管局牽頭,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4.鼓勵銀行將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納入中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范圍。(縣財政局<金融監管局>牽頭,中國人民銀行郎溪縣支行、宣城銀保監分局郎溪監管組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入園惠企”行動,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擔保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業務視同信用貸款實行前置補償。(縣市場監管局、縣文旅局牽頭,中國人民銀行郎溪縣支行、宣城銀保監分局郎溪監管組、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5.深入實施專利轉化專項計劃,著力提升專利轉化水平和專利實施能力。持續開展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改革,堅持以科技創新質量、績效、貢獻為核心的評價導向,強化技術合同登記制度,多點布局技術合同登記站點,推動技術合同“應登盡登”。(縣科技經信局、縣市場監管局牽頭,縣直有關單位、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市場監管領域(縣市場監管局牽頭,8條)

      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環節監管機制,創新監管模式,提升監管效能,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市場監管領域持續保持全市先進水平。

      1.深入實施跨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進一步擴大多部門聯合監管范圍和頻次,推行“一業一查”部門聯合抽查模式,避免多頭執法、重復檢查。(縣市場監管局牽頭,縣直有關單位、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2.落實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監管機制,加強企業信用風險監測預警應用,加強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綜合運用。在企業上市、融資等經營活動中,全面推行企業公共信用信息報告代替多部門無違法違規證明改革。(縣發改委、縣市場監管局牽頭,縣直有關單位、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3.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開展信用提升行動助力市場主體紓困解難的意見》,推行信用懲戒緩沖、抽查容錯等包容審慎監管,為市場主體發展留足空間。(縣市場監管局牽頭,縣直有關單位、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依法認定嚴重失信主體名單,規范實施失信懲戒,健全信用修復機制,確保全縣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市場主體占存續市場主體數量比例低于1%。(縣發改委牽頭,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4.聚焦安全生產、食品安全、交通運輸、生態環境等重點領域,深入推進非現場監管、移動監管。深化審管聯動試點,消除審批、監管信息壁壘、銜接不暢,發揮審管聯動集聚合力。(縣數據資源局、縣市場監管局牽頭,縣應急局、縣交運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等有關單位,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5.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剛性約束,加大競爭執法,組織開展重點行業和領域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行動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執法專項行動,有效防范和制止政策措施排除、限制競爭,營造公平公正的營商環境。(縣市場監管局牽頭,縣公平競爭審查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6.健全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制度,防止任性執法、類案不同罰、過度處罰等;完善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清單制度體系,進一步擴大市場主體受惠面;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嚴禁未經法定程序要求市場主體普遍停產停業,杜絕“一刀切”“運動式”執法。(縣司法局牽頭,縣直有關單位、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7.強化政務誠信訴訟執行。加大政府機構和國有企業敗訴案件、被執行人案件、失信被執行人案件執行力度,力爭全年無政務失信案件發生,實現“動態清零”。(縣發改委、縣法院牽頭,縣財政局等有關單位,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深入開展拖欠中小企業賬款行為治理,落實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強制披露制度。(縣科技經信局牽頭,縣直有關單位、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8.進一步提升對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用企事業單位運營的信息化監管水平,推動公用企事業單位按規定向社會公開服務標準、資費標準等信息,為市場主體提供安全、便捷、穩定和價格合理的服務,對強迫市場主體接受不合理的服務條件、以各種名義收取不合理費用等情況加強監督檢查。(縣科技經信局、縣住建局牽頭,縣發改委、縣市場監管局、縣供電公司、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包容普惠創新領域(縣發改委牽頭,9條)

      全面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社會創造力,進一步營造充滿活力的創新環境、包容開放的市場環境、宜居宜業的生態環境,人才流動便利度、市場開放度、藍天碧水凈土森林覆蓋指數、綜合立體交通指數居全市前列,創新創業活躍度、基本公共服務群眾滿意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1.積極深化數據要素市場化改革,構建數據基礎制度,待市級相關文件出臺后制定我縣具體實施方案。(縣數據資源局負責)

      2.實施企業上市“迎客松行動”計劃,常態化開展資本市場培訓,力爭新增“新三板”掛牌企業1家,后備資源庫企業達15家以上,并實行動態管理。搶抓北交所高質量擴容增量機遇,加大專精特新企業對接北交所上市培育力度,力爭取得成效。(縣財政局<金融監管局>牽頭,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3.支持郎創苑申報省級眾創空間,積極探索開展“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創業孵化鏈條建設。加大科技成果轉化。支持行業龍頭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開展合作,積極搭建各類創新載體。構建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市場機制為保障的常態化、緊密型產學研合作機制,實現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優勢疊加”,產業鏈、資金鏈、技術創新鏈“多重融合”。支持新濤光電與南昌大學、中科院合作,開展屏蔽X射線亞克力板材制備關鍵技術研發;支持吉厚智能與合肥工業大學合作,開展新能源汽車超薄電池殼高性能超精密成形關鍵技術及產業化。(縣科技經信局牽頭,縣直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4.鼓勵農業企業走出去,積極組織農業企業參加合肥農交會、上海農交會等各類展會,開展多種形式的農產品品牌展示、推介活動,提升我縣農產品品牌影響力。(縣農業農村局牽頭,縣直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5.全面落實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完善外資企業服務體系,健全重大外商投資協調推進機制,為從事投資、創業、科研、經貿等活動的境外人員提供工作和生活便利,營造吸引外資良好環境。(縣商務局牽頭,縣直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6.2023年全縣新增、提升改造綠地面積63.21萬平方米,新增街頭游園3處(其中口袋公園1處),建設綠道6.5公里。(縣住建局牽頭,縣直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7.不少于10%的幼兒園開設2—3歲托班,新增托位125個。推動有延時服務需要的幼兒全覆蓋。落實公辦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不低于1000元/生?年)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補助政策(不低于400元/生?年),對提供延時服務的幼兒園按標準補貼(300元/生?年)。(縣教體局負責)

      8.充分發揮養老服務行業資源,積極開展招商推介、合作交流,推動長三角優質養老資源在郎溪縣投資建設養老項目,承接公建民營項目,加快長三角(安徽)生態綠色康養基地郎廣片區建設。實施暖民心行動完成10個老年食堂(助餐點)建設任務,開展200戶特殊困難老年人居家適老化改造。加快醫養結合型養老服務設施項目謀劃建設,鼓勵醫療機構提供優質的醫養結合服務。(縣民政局牽頭,縣直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9.加強交通強縣建設,加快溧寧高速公路郎溪開發區互通、G50宣廣高速郎溪段建設,全力推進長高高速宣城段、G235一期鳳飛路、郎溪經濟開發區東區綠色智能制造產業園路網配套項目金牛路段,力爭杭合高速貍橋至新發段開工建設,新建“四好農村路”100公里以上,加快打通連接毗鄰地區的“毛細血管”。以“優江拓河、強港融區、綠水智航”為目標,加快推進我縣定埠綜合碼頭二期工程項目建設。推進寧杭高鐵二通道項目前期工作。推進客貨運輸電子證照跨區域互認與核驗。(縣交運局牽頭,縣發改委、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鐵路建管中心、郎川控股集團、開創集團、鄉村投資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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