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417220032517000/202412-00097 | 信息分類: | 規范性文件發布 |
| 發文機關: | 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外事辦) | 主題分類: | 商貿、海關、旅游 |
| 成文日期: | 2024-12-31 | 發布日期: | 2024-12-31 |
| 發文字號: | 郎政辦秘〔2024〕86號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標 題: | 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郎溪縣推進農村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 ||
| 政策咨詢機關: | 郎溪縣商務局 | 政策咨詢電話: | 0563-7029217 |
| 索引號: | 113417220032517000/202412-00097 | ||
| 信息分類: | 規范性文件發布 | ||
| 發文機關: | 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外事辦) | ||
| 主題分類: | 商貿、海關、旅游 | ||
| 成文日期: | 2024-12-31 | ||
| 發布日期: | 2024-12-31 | ||
| 發文字號: | 郎政辦秘〔2024〕86號 |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 標 題: | 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郎溪縣推進農村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 ||
| 政策咨詢機關: | 郎溪縣商務局 | ||
| 政策咨詢電話: | 0563-7029217 | ||
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郎溪縣推進農村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郎政辦秘〔2024〕86號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縣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郎溪縣推進農村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經縣政府第40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2月31日
郎溪縣推進農村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
若干政策
依據《安徽省商務廳等16部門關于印發安徽省深化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皖商辦建函〔2024〕101號)、《安徽省商務廳關于做好2024年農村電商重點工作的通知》精神,現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支持農村電商主體發展
1.支持農村電商帶頭人做大做強。對經市級以上認定的電商帶頭人,年農產品網絡銷售額達1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以上的,分別給予1萬元、2萬元、4萬元一次性獎勵。
2.支持農村電商主體入限納統。對成功申報限上單位的電商企業,給予2萬元一次性獎勵。
二、支持電商展會和電商活動
3.支持參加各類電商展會。參加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級以上政府部門(含省級及以上的電商行業組織)主辦電商展會的企業,且提前經縣級商務部門備案,分別給予參展企業展位費、住宿費的50%、70%補助,不超過因公差旅標準(具體參考《關于印發<郎溪縣縣直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行〔2020〕44號)),單個主體每年獎勵最高不超過3萬元。
4.支持舉辦各類電商促消費活動。對經縣級及以上商務部門備案同意,電商產業園(直播中心)、電商企業舉辦的各類電商促消費活動,單場活動網銷額達100萬元以上的,給予每次活動網銷額2%、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補助,一個年度內累計補助不超過20萬元。
三、支持農村直播電商發展
5.對國家、省、市商務部門評定的電子商務示范園區(直播中心),在上級獎勵基礎上,另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經市級及以上商務主管部門認定的農村電商供應鏈服務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經市級及以上商務部門認定的縣域數字化商貿流通龍頭企業,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
6.對參加國家、省、市電商賽事評比獲得獎項的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1萬元獎勵。
7.在郎電商企業經營滿1年以上,給予場地補貼支持:入駐我縣公共服務中心或政府電商集聚區集中辦公,年網絡銷售額達100萬以上,給予年租金的60%補貼,最多補貼2年,每年最高不超過2萬元。年網絡銷售額達500萬以上且入限納統的電商企業,免費進駐政府電商集聚區辦公,免費期不超過2年。
四、支持縣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建設
8.采取依法公開方式購買公共服務,實現縣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第三方機構專業、規范運營(禁止第四方運營),對完成中標合同任務的承運主體按照合同價,給予基礎運營經費補助(具體按采購文件執行)。
五、支持村(社區)電子商務服務站點提質增效
9.突出便民功能、網上銷售、物流資源整合,對村(社區)電子商務服務站點進行年度考核,對獲優秀、良好、合格考核等次站點分別給予1000元、800元、500元獎勵。對年度考核等次為優秀,且同農業農村、郵政、交運、供銷、普惠金融等基層服務網點融合項目達3個及以上的電子商務服務站點,另給予2000元一次性獎勵。
六、支持農村電商網銷品牌發展
10.對授權使用縣域公共品牌的企業,品牌產品年網絡銷售額達500萬元以上的,除推薦申報上級獎補項目外,另再按網絡銷售額給予1%的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經市級及以上商務主管部門認定的“安徽土特產”品牌,另給予2萬元一次性獎勵。
七、支持電子商務協會發展
11.支持郎溪縣電子商務協會發展,每年對協會進行考核,結果為優秀、良好、合格的,分別給予10萬元、8萬元、6萬元工作經費補助。補助經費主要用于服務會員企業、開展電商政策法規宣傳培訓、推介電商新模式應用、外出考察學習等活動。
八、支持農村電商人才引培
12.加大引進人才居住保障。對在我縣農村電商企業工作,且簽訂2年以上勞動合同、依法繳納社保、家庭在本縣無自有住房,經縣委組織部及縣商務部門聯合認定的電商人才(在抖音、淘寶、小紅書、快手等主流平臺個人主帳號粉絲量達5萬以上的),在協議期間可以免費租住縣人才公寓,最高不超過3年。
13.加大人才就業補貼。在我縣農村電商企業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依法繳納社保,按照全日制大專、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以上學歷的電商人才,分別給予個人2000元、4000元、6000元一次性補助。
九、附則
本政策獎補對象須近一年內無違法違規行為或受到行政處罰的記錄;發生網絡監管、生態環境、安全生產違法責任之一的,則不予享受獎勵;對騙取、挪用和截留電商政策資金的,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予以處理,同時實施失信聯合懲戒并在5年內取消申報主體申報資格。
本政策資金,由上級用于地方電子商務發展專項資金和縣本級財政預算資金組成,專項扶持本縣農村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不足部分由縣財政予以安排。
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由縣“電商郎溪”建設領導組辦公室(郎溪縣商務局)負責解釋。《郎溪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推進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郎政辦秘〔2022〕118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