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縣住建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發布時間:2020-01-30 00:00
來源:縣住建局 字體:[大 中 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制定郎溪縣住建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年度報告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構成。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總體情況
2019年,郎溪縣住建局政務公開工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嚴格按照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制度要求,著力提升政務公開質量,深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完善政務公開制度規范,以公開透明、優化服務為出發點,切實增強人民群眾滿意度,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則,積極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9年,住建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90多條。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部門領導、部門設置公開信息29條,主要內容為公布本單位主要領導情況、機構設置情況和人事任免等信息;部門動態欄目公開信息170多條,主要內容為發布工作動態、重要會議和新聞等;政策法規和行政執法欄目公開信息190余條,主要內容為發布涉及本部門的法律法規、行政職權及辦理情況和政策解讀等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9年度,我局高度重視依申請公開工作,不斷完善制度機制,堅持依法規范辦理,狠抓依申請辦理質量,切實保障公眾知情權,積極化解社會矛盾,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和幸福感。我局受理依申請公開2件,從申請主體上看,企業0人,公民2人;從申請方式上看,互聯網申請2件,其他方式申請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強政務信息日常管理,進一步完善政務信息制作、獲取、保存、處理等方面的制度,對政務信息進行全生命周期的規范管理。二是加強政務信息公開后管理,特別是重要政務信息的管理。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務信息,通過統一平臺規范發布,并根據立、改、廢等情況動態調整更新,切實解決底數不清、體系不完善等問題。三是加強信息化手段在政務信息管理領域的運用,運用新技術手段不斷降低政務信息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以政務信息管理的現代化,促進政務公開工作現代化。
(四)公開平臺建設。充分發揮政府網站第一平臺作用。進一步優化網站功能、欄目設置,設立五公開、政策解讀、回應關切、新聞發布等欄目。同時為加快推進網站集約化平臺建設,結合各部門工作實際,經上級部門同意,開設網站集約化平臺子賬號,將部分政務公開工作分配到各職能部門,并由局辦公室審核發布,建立了分工協作的工作制度,保證政務信息發布及時、準確、有效。
(五)監督保障。
1.組織領導情況。我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建立由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分管負責人任副組長,機關各科室及局屬各單位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明確將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具體事務,形成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職能部門分工明確,責任到人、考核到位的工作機制,確保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
2.貫徹落實新條例情況。一是開展《條例》專題培訓,全面宣傳貫徹落實新條例有關規定精神;二是在政務公開網站首頁建立貫徹落實新修訂《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專欄,開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宣傳解讀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微信微博、移動客戶端等政務公開平臺對新《條例》進行全方位、多層次的宣傳解讀;四是及時修訂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主動公開目錄、依申請公開工作程序等相關配套措施,確保新舊《條例》的過渡銜接。
(六)貫徹落實新條例情況。住建局工作例會專題學習新修訂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組織各單位集中學習新修訂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全力保障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七)優化營商環境情況。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簡化工業項目施工許可程序,精簡審批事項,推動工業項目施工許可證4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專項行動;全力打造“馬上就辦、真抓實干”服務品牌。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制作數量 | 本年新 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 1 | 1 | 4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2 | 3 | 5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5 | 5 | 10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政府集中采購 |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2 | 0 | 0 | 0 | 0 | 0 | 2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總計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問題
一是信息公開的內容不夠完善,形式不夠多樣,部分信息的公開不夠及時。
二是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各部門信息公開的積極性欠缺。
三是由于網站遷移,信息公開存在不規范的現象。
(二)改進措施
一是繼續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明確要求各二級機構和機關各科室確立專人負責信息采寫和報送工作,嚴格要求信息報送的數量和質量,并定期進行通報。
二是繼續深入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加強對條例的學習培訓,增強“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公開意識,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
三是規范信息公開工作流程,按照《縣級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目錄規范(2019年版)》加強對機關各科室及局屬各單位信息報送工作的督促管理,做好對信息的審核發布。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