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充分聽取公眾的意見和建議,現將《關于明確民用和公共房屋建筑工程項目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減免程序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全文公布,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反饋意見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
一、電子郵件:請將意見發送至lxxggb2023@126.com,并請在郵箱主題注明“關于明確民用和公共房屋建筑工程項目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減免程序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字樣。
二、信函方式:請將意見寄至安徽省宣城市郎溪縣伍員路郎溪縣政務服務中心工程建設綜合窗口(43號窗口),郵編:242100,并請在信封右上角注明“關于明確民用和公共房屋建筑工程項目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減免程序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字樣。
征求意見時間:2025年8月15日—2025年9月15日。
聯系人:蔣超 聯系電話:0563-7033920。
郎溪縣住建局
2025年8月15日
《關于明確民用和公共房屋建筑工程項目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減免程序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起草說明
現將《關于明確民用和公共房屋建筑工程項目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減免程序的通知》起草情況說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據安徽省物價局 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皖價費〔2008〕112號)及相關文件精神,原《關于印發<宣城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使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宣價費〔2008〕28號)文件已廢止,需進一步規范征收程序和明確部門職責,確保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屬政府性基金)的依法征收和專項使用,我們研究起草了《關于明確民用和公共房屋建筑工程項目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減免程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二、起草過程
1.政策調研:借鑒省內省外相關做法,對目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取節點和流程進行梳理和分析。
2. 部門協同:聯合縣自規局、財政局、發改委等部門,明確征收節點和減免程序。
3. 意見征集:通過召開企業座談會、部門會商等方式等征求意見,吸收合理化建議,結合本縣實際,形成了《通知》。
三、主要內容
1. 征收節點: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由建設單位或個人在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前,一次交清。
2. 減免程序:凡符合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減免范圍的建設項目,均由建設單位申報,經縣住建局會同縣財政局審核后,報縣人民政府審批后執行。
3.收費標準:住宅每平方米40元,辦公用房45元,倉儲用房每平方米32元,其它用房每平方米50元。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們將對收集到的意見建議進行全面梳理和歸類分析,在此基礎上對《通知》內容進行針對性修改和完善,重點細化優化表述方式和強化部門銜接,并做好合法合規性復核,最終按程序報審,確保《通知》更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關于明確民用和公共房屋建筑工程項目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減免程序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為規范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管理工作,進一步明確減免緩繳程序,切實做到征收過程公開透明、執行標準統一規范,確保配套費依法依規足額征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收費范圍和節點
(一)凡在我縣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擴建、改建的各類民用和公共房屋建筑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或個人,均應按規定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二)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由建設單位或個人在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前,一次交清。
1、縣自然資源規劃局審核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查后開具《郎溪縣建設項目辦理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手續通知單》。
2、項目建設單位或個人持《郎溪縣建設項目辦理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手續通知單》到縣住建局一次性足額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3、縣住建局按照有關規定審核征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開具安徽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電子)。
4、縣自然資源規劃局依據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費憑證(《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電子)》),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二、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減免的審批權限和程序
根據物價局、財政局、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皖價費〔2008〕112號)文件精神,凡符合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減免范圍的建設項目,均由建設單位申報,經縣住建局會同縣財政局審核后,報縣人民政府審批后執行。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在施行過程中,如上級出臺其他新文件或規定,按上級文件和規定執行。
附件:1.郎溪縣建設項目辦理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手續通知單
2.郎溪縣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減免審批表
附件1:
郎溪縣建設項目辦理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手續通知單
***有限公司(或個人):
你單位(個人)開發建設的***項目,建設規模為****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辦公用房***平方米,倉儲用房***平方米,其它用房***平方米。根據《關于進一步完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皖價費〔2008〕112號)的規定,收費標準為住宅每平方米40元,辦公用房45元,倉儲用房每平方米32元,其它用房每平方米50元,你單位(個人)應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元。請你單位持本通知單到郎溪縣住建局窗口(行政服務大廳)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郎溪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年**月**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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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縣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減免審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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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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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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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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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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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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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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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積(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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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減免金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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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減免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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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住建局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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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財政局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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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政府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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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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