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郎溪縣為企服務攻堅行動方案》,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并面向全縣各鎮、各相關單位開展了征求意見,現面向社會征求意見,反饋意見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
一、在線留言。請在“我要留言”中留言。
二、電子郵箱。請將意見發至941229980@qq.com,并請在郵箱主題注明“關于促進務工人員進企業就業獎勵暫行辦法征求意見”字樣。
三、信函方式。請將意見寄至郎溪縣人社局就業中心,郵寄地址:郎溪縣建平鎮大巖路109號,郵政編碼:242199,并請在信封右上角注明“關于促進務工人員進企業就業獎勵暫行辦法征求意見”字樣。
征求意見日期: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10月8日。
聯系人:許善文 聯系電話:0563-7015642。
郎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9月8日
關于促進務工人員進企業就業獎勵暫行辦法
(征求意見稿)
為進一步服務企業用工,切實解決企業用工難題,促進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就業,拓展外來務工人員來我縣就業渠道,現就促進務工人員進企業就業制定如下獎勵辦法:
一、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就業獎勵
(一)獎勵對象
本縣戶籍,外出務工返鄉在我縣工業企業就業人員。
(二)獎勵標準
對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在我縣工業企業就業的(參加社會保險或用工備案),給予一次性獎勵1000元(穩定就業3個月獎勵500元,穩定就業6個月再獎勵500元)。
(三)申報程序
1.個人申報。返鄉人員填寫《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就業獎勵申請表》,并提供身份證復印件,上報企業匯總。
2.企業匯總。企業根據返鄉就業人員申請表,提供返鄉就業人員工資流水、社保或用工備案證明,匯總后報企業所在園區(鄉鎮)初審。
3.資格認定。園區(鄉鎮)對企業上報的人員名單進行初審,并做好核實。
4.兌現獎勵。縣人社局根據各企業上報的返鄉就業人員,通過用工備案信息、社會保險參保記錄等材料進行核實認定,經公示無異議后報縣財政局,獎勵資金通過銀行轉賬方式兌現給個人。
二、引進外來務工人員就業獎勵
(一)獎勵對象
引進外來務工人員首次來我縣就業的企業或引薦人。
(二)獎勵標準
工業企業通過自行外出招聘、網絡招聘等方式引進外來務工人員首次來我縣工業企業就業的(參加社會保險或用工備案),按照實際穩定就業人數給予企業一次性引工補貼1000元(穩定就業3個月獎勵500元,穩定就業6個月再獎勵500元)。企業員工通過“親帶親”、“友帶友”、“老鄉帶老鄉”等方式介紹外來務工人員首次來我縣工業企業就業的,按照以上獎勵標準執行。
(三)申報程序
1.企業申報。企業填寫《引進外來務工人員就業獎勵申請表》,按要求提供就業人員工資流水、社保或用工備案證明,匯總后報所在園區(鄉鎮)初審。引薦人為企業員工的,由企業統一申報。
2.園區(鄉鎮)匯總。園區(鄉鎮)對企業上報的人員名單進行初審,并做好核實。
3.兌現補貼。縣人社局根據各企業上報的外來務工人員,通過用工備案信息、社會保險參保記錄等材料進行核實認定,經公示無異議后報縣財政局,獎勵資金通過銀行轉賬方式兌現給企業或引薦人。
三、幫助企業招工獎勵
(一)獎勵對象
承擔年度招工任務的鎮
(二)獎勵標準
通過企業用工情況調查,結合園區(鄉鎮)工業企業用工實際,將企業招工目標任務分解到各鎮,按照組織人員進企業穩定就業3個月的,按每人200元的標準給予各鎮獎勵。以上獎勵資金用于招工工作經費和獎勵招工業績突出的個人。
(三)申報程序
1.申報。各鎮統一填報《招工獎勵申請表》,并附人員花名冊,包括人員姓名、所在村(社區)、進企業時間等,上報縣人社局。
2.審核。縣人社局通過用工備案信息、社會保險參保記錄等材料對各鎮上報的人員進行核實認定。
3.兌現。縣人社局對核實認定的人員花名冊,經公示無異議后報縣財政局,獎勵資金通過銀行轉賬方式兌現給各鎮。
四、營造服務企業用工氛圍
(一)實施企業招工補助。在人力資源大縣設立招工窗口,或組織企業外出參加招聘會的,發生費用按照實際支出報銷,企業參加人員食宿費按照每人每天不超過500元標準統一安排,每家企業參加人員不超過2人;企業自主外出參加招聘會或赴外地舉辦專場招聘會,在縣人社局提前報備的,給予企業1000元/次的交通費和住宿費用補助。
(二)開展優秀農民工評選表彰。對在我縣工業企業工作一年以上,并參加社會保險的優秀農民工,開展評選表彰,對評選表彰的優秀農民工頒發證書,并給予一定物質獎勵。
五、附則
(一)縣政府每年統籌安排專項資金,用于政策獎勵和補貼。
(二)本辦法所涉及的“外出務工返鄉人員”指郎溪籍戶口,“返鄉就業”指首次在我縣參加社會保險(或首次用工備案)為準;“外來務工人員”指郎溪籍以外的人員,“外來務工人員首次來我縣就業”指在我縣首次參加社會保險(或首次用工備案)為準,不包括勞務派遣、勞務外包等方式引進的外來務工人員。
(三)本辦法由縣人社局、郎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縣財政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關于促進務工人員進企業就業獎勵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
一、制定背景
2021年7月20日,縣委縣政府出臺了《全力推進蘇皖合作示范區和“一地六縣”合作區建設實施方案》(郎〔2021〕74號),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郎溪縣為企服務攻堅行動方案》,切實保障企業用工,由縣人社局負責起草《暫行辦法》。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近年來,隨著“蘇皖合作示范區”“一地六縣”深入推進,重點企業集中落戶日益增加,對用工需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解決企業用工已迫在眉睫,對于此,通過引導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就業、外來務工人員來郎就業已逐步成為解決企業用工的主要渠道之一。
三、起草過程
1.2021年8月初,縣人社局起草了《關于促進務工人員進企業就業獎勵暫行辦法(討論稿)》。
2.2021年8月18日,縣人社局主要負責人帶隊赴明光市人社局考察學習服務企業用工經驗做法,對《關于促進務工人員進企業就業獎勵暫行辦法(討論稿)》進一步完善。
3.2021年8月20日,縣人社局征求了縣財政局、縣科技經信局、郎溪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等相關部門意見。
四、主要內容
(一)實施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就業獎勵。按照個人申報、企業匯總、資格認定、獎勵兌現的程序,對郎溪籍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在我縣工業企業就業的(參加社會保險或用工備案),給予一次性獎勵1000元(穩定就業3個月獎勵500元,穩定就業6個月再獎勵500元)。
(二)實施引進外來務工人員就業獎勵。按照企業申報、園區(鄉鎮)匯總、兌現補貼的程序,對引進外來務工人員首次來我縣就業的企業或引薦人,按照實際穩定就業人數給予一次性引工補貼1000元(穩定就業3個月獎勵500元,穩定就業6個月再獎勵500元)。
(三)實施幫助企業招工獎勵。按照申報、審核、兌現的程序,對承擔年度招工任務的鎮,組織人員進企業穩定就業3個月的,按每人200元的標準給予各鎮獎勵。
(四)實施企業招工補助。縣人社局組織企業外出招聘或企業經報備自主外出招聘的,給予企業交通費和住宿費補助。每年開展優秀農民工表彰,對評選表彰的優秀農民工頒發證書,并給予一定物質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