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市監吊聽送告[2025]1號
宣城聯輝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等23戶經營主體:
由本局立案調查的你(單位)涉嫌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連續兩年未從事經營活動一案,已調查終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現將本局擬作出行政處罰的內容及事實、理由、依據告知如下:
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總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清理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工商企監字[2016]97號)和《宣城市市場監管局、國家稅務總局宣城市稅務局、宣城市農業農村局關于開展清理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工作實施方案》的文件要求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宣城市郎溪縣稅務局的要求,我局在通知全縣經營主體申報2024年度企業年報過程中,發現有很多企業涉嫌長期未開展經營活動。這些企業登記時預留的電話無法聯系(號碼換人使用、空號、停機等),郎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5年8月5日在郎溪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關于清理長期未經營主體的公告》,對宣城聯輝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等50戶經營主體自公告之日起,至8月20日前,到所在地的轄區市場監管局(所)確認是否正常開展經營活動,逾期將依法予以清理。 截止公告中規定的日期內,仍有宣城聯輝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等23戶經營主體無法取得聯系。郎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分管負責人批準并指派23戶經營主體的轄區市場監管所承辦此案并立案調查。
我局執法人員依法對宣城聯輝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等23戶經營主體進行了實地核查,現場電話聯系當事人,并對整個檢查過程進行筆錄、拍照、邀請見證人證實。執法人員在調查期間分別提取了郎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向郎溪縣稅務局協查核實出具的確認經營主體是否為納稅正常戶的證明材料、國網郎溪縣供電公司協查核實出具的經營主體電費開戶的證明材料等。
經查明,宣城聯輝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等11戶有限公司(分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或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農民專業合作社12戶連續兩年未從事經營活動,通過企業的登記場所無法取得聯系,且2023、2024兩個年度未年報及未進行納稅申報的行為屬實。
宣城聯輝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等23戶經營主體在取得營業執照后,長期未開展經營活動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規定,當事人上述行為涉嫌構成企業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或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連續兩年未從事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條第一款“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條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連續兩年未從事經營活動的,吊銷其營業執照?!钡囊幎?,本局擬依法對當事人宣城聯輝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等23戶經營主體涉嫌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或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連續兩年未從事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處罰如下:吊銷宣城聯輝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等23戶經營主體的營業執照。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一項,以及《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聽證辦法》第五條的規定,你(單位)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并可以要求聽證。自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未行使陳述、申辯權,未要求聽證的,視為放棄此權利。
聯系人: 吳珊、劉杜云 聯系電話: 0563-7020721
聯系地址: 郎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郎川大道)
附件:宣城聯輝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等23戶經營主體名單。
郎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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