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我縣2025年中央財政資金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根據省財政廳《安徽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5年中央財政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預算的通知》(皖財農〔2025〕481號)、省供銷社《關于做好2025年中央財政支持供銷合作社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試點工作的通知》(辦發合〔2025〕14號)和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縣供銷社《關于印發<郎溪縣2025年中央財政資金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供銷部分)實施方案>的通知》(郎農〔2025〕67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按照公平競爭、擇優選擇的方式,公開遴選符合條件的服務主體。現將遴選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
郎溪縣2025年中央財政資金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
二、項目內容
(一)服務環節。2025年我縣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支持水稻種植深耕、水稻機插秧或無人機精量播種、水稻植保飛防和水稻秸稈綜合利用(秸稈打捆離田或秸稈粉碎全量還田)等多個環節服務。
(二)補助方式。項目經驗收后,由縣供銷社會同農業農村局審定、財務審計后向財政申請撥付補助資金。根據實施方案、驗收結果和財務審計金額,及時將補助資金按實際驗收審計結果撥付至服務主體 。
三、報名條件
申報項目的供銷系統社會化服務組織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是具有農業社會化服務實踐經驗,原則上從事社會化服務兩年以上。
二是擁有與其服務業務范圍、服務能力相匹配的專業農業機械設備、技術人員以及其他基礎條件。
三是在農民群眾中享有良好的信譽,所提供的服務在質量和價格方面受到服務對象的普遍認可。
四是自覺接受農業社會化服務行業管理部門的監管,納入名錄庫管理。
五是供銷合作社系統的服務組織主要包括基層供銷合作社和由供銷合作社持股50%以上的社有企業,不包括農民合作社和農民合作社聯合社。
六是承擔項目任務的服務主體原則上不少于3個,鼓勵服務主體跨區域開展服務。
七是申報項目的服務主體必須安裝智能終端,并與項目信息化監管平臺實時對接,智能監測數據作為重要的驗收依據。
八是優先支持承擔糧油作物大面積單產提升任務的服務主體承接項目。
四、申報材料
依法登記注冊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服務組織的管理、經營和效益等基本情況介紹;現有的機械設備情況統計表,含農機(具)名稱、型號、數量等基本情況(需提供每個機械設備照片不少于2張,其中一張能清晰反映機械參數);郎溪縣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承接主體登記申請表(附件);其他證明服務組織實力的材料。
五、遴選程序
1.網上公告。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郎溪縣人民政府網站上發布遴選公告。
2.自主申報。有承接意愿的社會化服務組織在規定的時間內,填報《郎溪縣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承接主體登記申請表》,并準備好相關材料,向縣供銷社提出申請。
3.遴選主體。縣農業農村局、縣供銷社、縣財政局成立評審小組,圍繞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能力與條件,開展專家評審,擇優選擇服務主體。
4.結果公示。通過縣政府網站,將初步確定的服務主體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有被提出異議的,進行舉證核實,經查證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報名資格;如公示期無異議的,確定為郎溪縣2025年中央財政資金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服務主體。
5.簽訂協議。公示無異議后,郎溪縣供銷社與承接主體簽訂郎溪縣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合同。
六、申報時間、地點
申報時間:2025年7月22日-7月28日。
申報地點:縣供銷社綜合業務股辦公室(縣供銷社三樓)。
聯系方式:0563-7021137。
附件:郎溪縣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承接主體登記申請表
郎溪縣農業農村局 郎溪縣財政局 郎溪縣供銷社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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