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縣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郎溪縣城鄉公交一體化改革方案》業經縣政府第28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予印發施行。
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2月19日
郎溪縣城鄉公交一體化改革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政府主導、企業運營、優化布局、穩妥推進”的基本原則,有序開展城鄉公交一體化建設,促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構建“資源共享、相互銜接、布局合理、安全便捷、經濟高效”的公交運行機制,推進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高質量發展,提升運輸服務品質,提高人民群眾出行滿意度。
二、改革重點
全縣城區、城鄉、鎮村公交的線路及運營車輛,旅游線路、高鐵專線、省際毗鄰線路均納入本次改革范圍。
(一)調整運營模式。將分散的公共公交和城市公交特許經營權依法收回,重新確定特許經營者(以下簡稱“中標企業”),鼓勵本縣國有企業通過公平競爭的方式參與特許經營權競爭,為提高公交實際運營的專業化水平,可委托有專業運營能力和資質的企業(以下簡稱“實際運營企業”)負責全縣公交運營,實現資產資源有效整合。中標企業特許經營期限為16年,委托實際運營企業期限為8年。實際運營企業根據運營需要,對原有人員可擇優聘用。
(二)優化站點、路線、班次設置。對城區、城鄉、鎮村的公交站點、路線、班次進行統籌規劃,充分考慮人流現狀、季節特點、出行需要,突出城區、縣開發區、十字園區、較大集鎮等重點區域,實行動態調整,方便群眾出行。
(三)提高經費保障水平。公交一體化費用納入預算管理,對實際運營企業試運營期的虧損采取財政定額補貼,對正式運營期間的虧損和運力更新、相關設備等方面的投入采取成本規制補貼。縣財政補貼每年實行季度預撥、年終審計決算。對運力更新、相關設備等方面的投入,由實際運營企業墊付,縣財政分8年補貼,補貼結束后該資產歸縣政府所有。
將清算評估后的城市公交公司所屬公交車輛、設備、設施等資產劃轉給中標企業管理、使用。對經評估確認的公共公交公司的資產和上一輪改革原企業支付的退市一次性補償款、回購農班車的殘值,由中標企業回購、補償。上述資產、設備、設施,由中標企業有償提供給實際運營企業使用,實際運營企業每年按210萬元(投資額的6%)付費,該費用納入運營成本。
鎮(街道)綜合運輸服務站場建設、改造由所在鎮(街道)、開發區負責。公交站臺(牌)、臨時停靠點由相關部門負責建設、養護,其中城市規劃區內由住建局負責、開發園區內由開發區負責、國省干線沿線由交運局負責、農村公路沿線由所在鎮(街道)負責。
為保障公交運營的連貫性,實際運營企業可采取租賃方式租用交通集團的公交運營場地及配套充電等設施;對縣城內指定公交停放區域內需新增充電設施的,經縣政府審批同意,由實際運營企業建設養護,租賃及建設等相關費用納入運營成本。
(四)推動融合發展。構建多部門聯動、合力共抓的工作格局,整合商務、文旅、郵政等部門相關扶持政策及供銷、交通等部門已建成的基層站場,實現“一點多能、一車多運、一網多用”,方便工業品下鄉,農產品進城,助力鄉村振興。
(五)建立考核機制。將城鄉公交一體化改革工作資金納入預算管理,完善公交運營、物流運輸財政扶持政策,定期對公共交通財政資金進行效能評價。圍繞公交運營水平、安全狀況,根據試運營情況,由交運局牽頭委托第三方制定《公共交通財政補貼暫行辦法》《公共交通服務質量考核細則》,對實際運營企業進行服務質量考核,實行考核結果與財政補貼掛鉤,第三方企業服務費用由縣財政承擔。組建由交運、中標企業等組成的工作組,采取智能化手段,對實際運營企業的經營情況實行在線動態監管,相關情況作為考核與補貼的依據。
三、工作步驟
(一)前期準備階段(2023年12月)。成立郎溪縣城鄉公交一體化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完成改革前期相關工作。采取多種形式做好宣傳動員,全方位多層次做好公交一體化改革宣傳,突出抓好意見建議征集,制定《郎溪縣城鄉公交一體化改革方案》及《城鄉公交一體化特許經營權項目實施方案》。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3年12月-2024年4月底)
1.完成城市公交、公共公交財務和資產審計、清算工作;
2.完成同郎溪客運總站有限公司原合同的解除;
3.完成城市公交運力、設施、設備的委托移交工作和公共公交公司運力、設施、設備的回購等工作;
4.完成線路、班次、站點優化調整前期工作;
5.完成公交特許經營權項目的招投標工作;
6.完成實際運營企業的注冊、組建工作;司乘及行管人員招聘錄取、崗前培訓工作,確保改革規范、平穩、有序。
(三)試運營階段(2024年5月-2025年4月底)
1.制定科學、合理的運營方案,5月開始試運營;
2.由一體化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試運營情況進行評估,針對出現的問題及時調整優化,不斷提高公交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
3.加快公交智能調度系統建設,同步完成掌上公交APP、車輛語音報站、多種電子收費方式,運用信息技術手段加強城鄉公交運營管理,提升服務水平;
4.組織第三方對試運營情況進行評估審計制定成本規制方案,做好正式運營各項準備工作。
(四)正式運營階段(2025年5月開始)
1.督促實際運營企業常態化做好城鄉公交服務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定城鄉公交服務規范和安全生產管理監督檢查制度,指導企業規范管理、運營;
2.建立城鄉公交成本費用評價制度,引導實際運營企業強化管理、提高效率、節約成本支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城鄉公交一體化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安排部署城鄉公交一體化改革工作。相關縣直部門、各鎮(街道)、開發區按照各自職責和工作任務,主動作為、分工協作、協調配合,確保城鄉公交一體化改革工作順利推進。
(二)嚴格監督管理。要充分發揮信息科技在公交管理上的作用,強化公交行業運營監測和管理;交運、公安、財政、發改、審計、市場監管等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加強對公交企業的監管;新組建的實際運營企業要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公開服務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三)注重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媒體平臺,加大城鄉公交一體化改革工作的宣傳力度,引導廣大人民群眾樹立“綠色出行”的理念。在實施優惠乘車政策的同時,要充分發揮正確的輿論導向作用,引導合理出行、錯峰出行,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公交出行的獲得感。
(四)做好穩定工作。城鄉公交一體化改革工作涉及面廣,相關縣直部門、各鎮(街道)、開發區要高度重視實施過程中社會穩定工作,做好社會穩定預判、監測預警,積極采取應對措施,及時處置和化解不穩定因素,保障城鄉公交一體化工作有序穩步推進。
附件:1.郎溪縣城鄉公交一體化改革工作領導小組
2.郎溪縣城鄉公交一體化改革工作任務分工
附件1
郎溪縣城鄉公交一體化改革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陳良龍 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
副組長:潘 俊 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
馮曉堯 縣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
方晨陽 縣政府副縣長
成 員:楊 濤 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賈 男 縣委宣傳部副部長
包德平 縣交運局局長
陳兆華 縣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李齊彬 縣發改委主任
夏來寶 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孫偉慶 縣信訪局局長
徐經河 縣財政局局長
鄒紅青 縣人社局局長
夏生華 縣司法局局長
王有文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
周光輝 縣住建局局長
魏金海 縣應急局局長
常竹軍 縣審計局局長
裴興武 縣數據資源局局長
龐雪飛 縣稅務局局長
張志健 縣商務局局長
龔道平 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
席青松 縣供銷社理事會主任
姬 斌 市蘇皖合作示范區郎溪片區副主任
姚 輝 建平鎮鎮長
吳 靜 十字鎮鎮長
呂順玲 濤城鎮鎮長
姚大江 梅渚鎮鎮長
羅樸樂 新發鎮鎮長
劉 清 飛鯉鎮鎮長
程 閏 畢橋鎮鎮長
劉培帥 凌笪鎮鎮長
楊 帆 姚村鎮鎮長
潘 俊 郎步街道辦主任
王朝偉 郎川街道辦主任
金 健 鐘橋街道辦主任
殷 慶 縣供電公司總經理
周道平 郎川控股集團董事長
周 武 交通集團董事長、總經理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交運局,包德平、周道平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陳霞、常成、陳超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具體工作人員從相關縣直部門、郎川控股集團等單位抽調組成。
附件2
郎溪縣城鄉公交一體化改革工作任務分工
1.縣政府辦:綜合協調城鄉公交一體化改革工作;
2.縣委宣傳部:牽頭做好改革工作的宣傳報道、輿論引導、新聞發布等工作;
3.縣發改委:負責做好改革后票價核定等相關工作;
4.縣公安局:密切關注改革過程中出現的不穩定因素,依法打擊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行為,維護社會穩定和正常交通秩序;
5.縣商務局:指導、推進城鄉公交、點上資源融合發展,配合做好農村三級物流網絡體系建設;
6.縣信訪局:牽頭做好改革工作中的信訪工作;
7.縣財政局:將公交一體化改革工作經費納入年度預算并按時撥付,做好對改革工作經費使用的監管;
8.縣人社局:負責做好企業人員聘用、勞動工資、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指導、政策咨詢及解答工作;
9.縣交運局:負責組織實施城鄉公交一體化改革工作,牽頭開展原公交運營企業的資產評估、審計工作,做好相關政策的解答等工作;
10.縣應急局:指導做好改革工作中的安全生產和應急等工作;
11.縣審計局:負責牽頭對原公交運營企業的資產、各類資金的審計等工作;
12.縣司法局:負責對改革實施過程中的規范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查等工作;
13.縣稅務局:負責落實公交企業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等;
14.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規劃確定的運輸站場、公交首末站、停保場等公交用地辦理工作,優先保證改革工作項目用地;
15.縣住建局:負責城市規劃區內運輸站場、公交首末站、停保場、公交站臺(牌)、公交停靠站點等運營基礎設施的建設、養護等工作;
16.縣數據資源局:協助完成推進改革相關建設招投標工作;
17.縣供銷社:多渠道整合項目扶持政策,完善農村三級物流網絡體系功能;配合鎮(街道)建設和改造農村綜合服務站并提升服務功能;
18.鎮政府(街道辦)、開發區管委會:負責本轄區內綜合運輸服務站、村級物流服務點、轄區農村公路沿線/園區內公交站臺(牌)、臨時停靠點及候車亭等建設、養護;做好轄區內公交改革政策宣傳和矛盾化解等工作;
19.縣供電公司:積極協助完成充電設施和公交沿線線路牌的電力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
20.郎川控股集團:積極配合做好改革相關工作;
21.交通集團(客運總站有限公司):配合做好新老公交企業的銜接、交接等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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