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郎溪縣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縣政府已于2025年12月30日向縣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報告。整改結果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底,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五大類44個問題(其中:立行立改問題34個、分階段整改6個、持續整改4個)。已到整改期限問題34個,均為立行立改問題,已完成整改34個,整改率100%,其余10個問題尚未到整改完成期限,整改工作正在推進中。
一、本級財政管理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一)針對“政府購買服務主體資格不合規,部分項目應納未納入政府購買服務范圍”的問題。縣財政部門,一是加強財務人員政府購買服務政策培訓,進一步明確購買與承接主體要求;二是強化預算管理,部門預算需同步編報購買服務預算,歸口股室嚴格審核,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安排預算。
(二)針對“往來款未及時清理結算”的問題。一是嚴格預算執行支出,制定《郎溪縣財政暫付性款項消化工作實施方案》。二是清理借出款項,下發了催款函,督促各借款單位擬定措施和還款計劃,盡快歸還相關款項。
(三)針對“國有資產交易首付款比例不足”的問題,已補齊首付款。
(四)針對“部門存在年末突擊消費”的問題,已核減該單位相關經費。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一)針對“無預算或超預算支出”的問題。相關單位抓實業務學習,制定內控制度,規范政府采購預算編制工作。
(二)針對“支出偏離績效目標”的問題。相關單位均加強《預算法》學習,強化項目資金支出績效管理。
(三)針對“預算編制不精準”的問題。相關單位強化預算編制管理,科學編制次年預算項目績效目標。
(四)針對“財務管控不嚴”的問題。3個單位規范了票據報銷流程,并加強對原始憑證的審核。
三、國有資產管理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一)針對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
1.關于“新增資產未入固定資產賬管理”的問題。已完成資產管理系統登記,并調整固定資產賬目。
2.關于“資產管理信息不準確”的問題。已根據實際情況調整財務賬及資產系統登記信息,今后將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
3.關于“處置固定資產未經財政部門審核審批”的問題。將嚴格按照相關制度和程序處置固定資產。
4.關于“待報廢資產未及時處置”的問題。已處置報廢資產,殘值收入已上繳非稅賬戶。
(二)針對企業國有資產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
1.關于“固定資產賬實不符”的問題。已進行清理并入賬。
2.關于“部分租金未及時收回”的問題。租金10.9萬元已收回。
3.關于“將物業管理用房出租給個人”的問題。已收回并交由小區物業公司管理。
4.關于“出租資產底數不清”的問題。已摸底調查,并建立相關臺賬,規范管理。
(三)針對國有自然資源資產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
1.關于“重點任務推進不到位”的問題。已編制郎溪縣濕地保護規劃(2024年-2030年),并持續加大濕地保護力度。
2.關于“土地資源開發利用不到位”的問題。已處置整改清單中1宗閑置土地,剩余2宗閑置土地35.59畝正在處置中。
3.關于“履行監督責任不徹底”的問題。已開展自查自糾。
四、重點專項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一)針對罰沒收入征收管理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
1.關于“部分罰沒事項未及時取消”的問題。已向省市交運部門反饋“取消兩項處罰事項”的意見。
2.關于“沒收物資管理不規范”的問題。相關單位已安排專人上門送達收據,調整崗位設置,更正扣押、沒收物品臺賬的錯誤登記信息。
3.關于“部分涉案資金上繳或返還不及時”的問題。進一步明確涉案資金的上繳時限和流程,定期清理滯留、暫扣資金。
(二)針對人才政策落實及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
1.關于“實際操作與政策要求不符”的問題。出臺新規定,明確了人才引進薪酬補貼發放標準和要求。
2.關于“補貼資金撥付不及時,發放不合規”的問題。相關部門開展人才政策落實專項督查,督促企業已將薪酬、住房補貼6.36萬元兌付至受益人。
3.關于“績效目標未完成”的問題。資金次年撥付,今后,將結合單位實際,合理編制當年績效目標。
4.關于“未收集企業發放反饋信息且公示期未滿”的問題。組織經辦人員加強學習,嚴格人才政策獎補兌現審核流程,確保按規定兌現政策。
(三)針對便民停車政策落實及資金管理使用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
1.關于“停車場收費不規范”的問題。已向主管部門請示停車場收費標準,發文后將按新收費文件執行,規范收費行為。
2.關于“配建充電樁比例不達標”的問題。對城區停車場及充電樁現狀進行摸排調查。已將第一、二步行街停車場納入規劃。
3.關于“未履行規范的變更程序”的問題。已完成了變更手續。
(四)針對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
1.關于“部分到戶補助對象不合規”的問題。已追回違規發放資金0.33萬元。
2.關于“部分產業發展項目欠繳租金”的問題。已收回32.81萬元,余款計劃付款或法院執行中。
3.關于“出租方未收取風險保證金”的問題。已收取12萬元風險保證金,余下約定在2026年2月15日前足額繳納。
4.關于“違背招標文件要求,多付設計費”的問題。已追回多付的設計費。
5.關于“部分項目消防設施建設不完善”的問題。已組織第三方機構對承租方消防設施進行查驗,并組織施工,完善配備了滅火器、消防通道、應急燈等消防設施。
6.關于“項目開工滯后”的問題。已在2025年9月底前全部開工。
7.關于“項目后期監管不到位”的問題。污水處理一體化設備已安裝新變電箱,恢復運行。
8.關于“資產閑置”的問題。已招租或在招租過程中。
五、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一)關于“相關政策要求未得到落實”的問題。
一是相關單位已退還超標準收取的涉企保證金21.74萬元;二是針對個別項目在政府采購中存在不規范問題,涉及鎮政府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業務學習。今后,根據項目實際需求客觀公正設置招標文件和評審辦法。
(二)關于“項目建設程序履行不嚴格”的問題。
一是加強法律法規學習,將重點項目納入內部審計監督范圍,并梳理在建項目,目前達申領施工許可證條件的均已辦理。二是成立的項目建管處組織召開《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專項學習會議,明確后續項目將嚴格按照規定執行。三是組織各工程建設人員開展工程建設程序相關文件等法律法規專題學習,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避免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三)關于“招標、采購及合同管理不規范”的問題。
一是組織工程人員學習競爭性磋商相關規定,在后續工程項目中嚴格規范交易程序。二是對評審人員履職不力項目評標評審專家各扣10分,并在網上公布。出臺文件,明確本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參與本縣行政區域范圍內依法必須招標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建設項目的評標評審工作。三是簽訂補充合同規范付款方式。
(四)關于“工程結算、財務決算工作仍有薄弱”的問題。
一是涉嫌多計造價的4個竣工決算審計項目進一步核定后并按調整的結算金額進行結算支付;二是未及時辦理竣工財務決算的項目,項目建設單位已辦理財務竣工決算。
下一步,郎溪縣審計機關將堅持標本兼治,持續強化整改跟蹤監督,對尚未到整改期限的分階段整改及持續整改類問題,將不定期的動態跟進、閉環管理。建立“審計整改清單+銷號管理+督查問責”機制,將“一次性整改”改為“常態化治理”。聚焦預算執行關鍵環節,深化審計監督與各類監督貫通協同,形成監管合力。針對共性問題舉一反三,推動完善預算管理體制機制,堵塞制度漏洞。常態化開展整改“回頭看”,嚴肅糾治整改不力、虛假整改等行為,壓實整改責任。以審計整改推動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切實做好審計“下半篇文章”,筑牢本級預算執行規范化管理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