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社會征集】關于公開征求《郎溪縣人民政府禁火令(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5-07-18 17:18
來源:郎溪縣應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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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充分聽取公眾的意見和建議,現將《郎溪縣人民政府禁火令(征求意見稿)》全文公布,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反饋意見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
一、電子郵件:請將意見發送至Ixxsfb7016286@163.com,并請在郵箱主題注明“《郎溪縣人民政府禁火令(征求意見稿)》”字樣。
二、信函方式:請將意見寄至郎溪縣建平鎮華潤蘇果寫字樓713室,郵編:242100,并請在信封右上角注明“《郎溪縣人民政府禁火令(征求意見稿)》”字樣。
征求意見時間:2025年7月18日—2025年8月18日。
聯系人:李靖姝 聯系電話:0563-7028276。
郎溪縣應急局
2025年7月18日
關于《郎溪縣人民政府禁火令》的起草說明
一、決策背景及起草依據
森林資源是我縣重要的生態屏障與自然財富。當前,雖經各方努力,全縣森林火災防控成效顯著,但因農事用火、祭祀用火等引發的火險隱患仍較突出,森林防火形勢依然嚴峻。
野外違規用火行為頻發,如燒荒、燒秸稈、上墳祭祖用火、燃放煙花爆竹等,已成為引發森林火災的主要風險點,一旦失控將嚴重威脅森林資源、生態環境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為切實加強野外火源管理,有效防控森林火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安徽省森林防火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起草本禁火令。
二、研判與起草過程
根據本縣森林火警火災歷史發生情況,在全面調查了解林區群眾農業生產用火需要和防火管理情況。縣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與縣林業事業發展中心共同起草文件。
三、適用范圍
《郎溪縣人民政府禁火令》自公布之日起在全縣范圍內執行,森林、林地經營(管護)單位和個人,在其經營(管護)范圍內承擔森林防火責任。廣大干部群眾要積極參與森林防火,自覺遵守森林防火規定,確保規定得到具體落實。
四、主要內容
《郎溪縣人民政府禁火令》主要內容為三個方面,一是明確管控范圍及時限,二是劃定禁止性行為,三是強化保障措施。
《郎溪縣人民政府禁火令(征求意見稿)
為有效防控森林火災,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安全,維護林區社會和諧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安徽省森林防火辦法》等相關規定,特發布禁火令。
一、禁火時間
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 日。
二、禁火區域
安徽揚子鱷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高井廟片區)、全縣森林、林地及林地邊緣100米范圍內。
三、禁火行為
(一)嚴禁未經許可攜帶火種及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林區 (地);
(二)嚴禁祭祀活動時燒紙、焚香、燃放煙花爆竹等;
(三)嚴禁未經許可燒草木灰、燒田埂、燒荒草等;
(四)嚴禁在森林防火區吸煙、野炊和玩火;
(五)嚴禁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誘發森林火災等行為。
四、森林、林地經營(管護)單位和個人,在其經營(管護)范圍內承擔森林防火責任。
五、違反上述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六、廣大干部群眾要積極參與森林防火,自覺遵守森林防火規定,發現違規用火和森林火災,立即撥打森林火警電話: 0563-7021201、110、0563-7028060。
七、本令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