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解讀】縣民政局解讀《郎溪縣惠民殯葬實施辦法(試行)》
發布時間:2021-08-18 15:14
來源: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外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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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根據民政部《關于全面推行惠民殯葬政策的指導意見》(民發〔2012〕211號)、《關于進一步推動殯葬改革促進殯葬事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民發〔2018〕5號)、省民政廳《關于印發<安徽省殯葬事業“十三五”發展規劃>的通知》(皖民務字〔2016〕176號)和宣城市惠民殯葬工作相關文件精神,結合縣情實際,制定該項文件。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提倡移風易俗,實現喪事活動節儉化、文明化、生態化。積極推進殯葬改革,惠及城鄉居民最基本的喪葬需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多層次殯葬保障體系。
三、文件起草過程
縣民政部門會同相關單位,在文件起草過程中認真研究相關政策文件,借鑒周邊縣(市、區)經驗,結合縣情實際,形成《實施意見(試行)(征求意見稿)》;后征求2020年10月30日組織召開郎溪縣惠民殯葬實施辦法征求意見會,聽取發改、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意見和司法局合法性審查意見,進一步完善形成文件討論稿,按程序提交縣政府常務會議研定。
四、工作目標
為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增強群眾參與殯葬改革的主動性和自覺性,減輕群眾負擔,制發該辦法,積極推進殯葬改革,惠及城鄉居民最基本的喪葬需求。
五、主要內容及程序
(一)申請。符合惠民政策的人員死亡后,其親屬或其他負責辦理喪事的人員或機構(以下簡稱申請人)應向逝者戶籍鎮為民服務中心(社會事務辦公室)提出惠民待遇申請,填寫《郎溪縣惠民殯葬補助申請表》,提交申請人本人的身份有效證件(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或基本信息),郎溪農商銀行賬號,逝者的身份有效證件(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或基本信息),公安機關或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殯儀館出具的火化證明及火化票據。
(二)受理。鎮為民服務中心(社會事務辦公室)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將《郎溪縣惠民殯葬補助申請表》和申請材料上報縣民政局。手續不齊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縣民政局對鄉鎮上報材料進行審批,審批通過后,次月將補貼(獎補)費用統一打卡發放。
公安部門確定的無主遺體的補貼申領工作由遺體發現地所屬鄉鎮直接到縣民政局辦理。
六、創新舉措
在辦理喪葬事宜中,對具有郎溪縣戶籍的城鄉居民,推行以下費用減免政策:
(一)符合條件的補助對象,喪戶(申辦單位)每具補助800元,補助項目為:
1、遺體接運(使用普通接尸車輛接運遺體);
2、殯儀館內遺體冷藏存放(存放期限3天以內);
3、遺體火化(使用普通火化爐火化遺體);
4、骨灰寄存(存放期限一年以內)。
以上四項補助項目,實際產生費用超過800元/人的,按800元/人進行補助,超出部分由喪家(申辦單位)自行承擔;產生費用不足800元/人的,仍按800元/人進行補助。
(二)屬下列重點(救助)對象之一的,在上述補助的基礎上,再增加200元(骨灰盒)補助。
重點(救助)對象包括:
1、城鄉低保對象;
2、特困供養人員;
3、重點優撫對象;
4、二級以上殘疾人;
(三)鼓勵選擇節地生態安葬,凡自愿選擇骨灰進入公墓安葬的喪戶,提供“墓穴證”,在上述補助的基礎上,再一次性獎勵300元;對遷墳入公墓安葬戶,提供“墓穴證”享受節地生態安葬獎勵。
七、保障措施
惠民殯葬實施所需經費由縣財政承擔,納入年度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八、下一步工作
(一)加大宣傳力度。各鎮要廣泛宣傳,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宣傳活動,倡導厚養薄葬,使惠民殯葬政策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提高群眾知曉率,形成群眾主動參與支持殯改工作的良好氛圍,確保各項惠民殯葬政策得到有效落實。
(二)精心組織實施。各鎮按照本辦法規定做好材料審核上報,縣民政局審批后及時將補貼(獎補)費用打卡發放,并做好死者的檔案管理和信息登錄。
解讀單位:郎溪縣民政局
解讀人:滕培元
聯系電話:0563-703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