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417220032517000/202601-00053 | 組配分類 | 辦理制度和總體情況 |
| 發布機構 | 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外事辦) | 發文日期 | 2026-01-26 09:21 |
| 發布文號 | 無 | 關鍵詞 | 辦理制度和總體情況 |
| 信息來源 | 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外事辦) | 主題導航 | 其他 |
| 信息名稱 | 【辦理報告】郎溪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代表建議辦理情況的報告 | 內容概述 | 郎溪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代表議案建議辦理情況的報告——2026年1月24日在郎溪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上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劉艷各位代表:現將郎溪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代表議案建議辦理情況報告如下,請予審議。 |
郎溪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
代表議案建議辦理情況的報告
——2026年1月24日在郎溪縣第十八屆
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上
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 劉艷
各位代表:
現將郎溪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代表議案建議辦理情況報告如下,請予審議。
一、辦理工作基本情況
縣十八屆人大五次會議期間,代表們本著履行職責、為民服務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圍繞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民生保障改善、城鄉建設管理等重點領域,積極建言獻策,對政府工作提出了意見和建議。經審核確定議案建議共86件,這些議案建議聚焦發展關鍵、貼合群眾期盼,具有極強的針對性和可行性,充分體現了人大代表依法履職的責任擔當和心系民生的為民情懷。
在縣人大常委會及各位代表的關心支持下,經過縣政府及各承辦單位的共同努力,所有議案建議全部辦復,取得了較好成效,代表議案建議辦理集中測評滿意率為100%。其中,已解決或基本解決的22件,占總數的26%;列入規劃逐步解決的38件,占總數的44%;因政策限制、客觀條件不足暫未解決的26件,占總數的30%,相關情況已向代表作出詳細說明并獲得理解。
二、主要辦理舉措及成效
(一)嚴把“三道關”。一是把好交辦關。縣“兩會”結束后,縣政府辦立即同縣人大辦、縣代表工委密切溝通對接,對議案建議進行分類梳理、排序登記,逐一明確主辦單位和協辦單位,在充分征求相關單位意見后,印發《郎溪縣人民政府關于分解落實縣十八屆人大五次會議代表建議和縣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委員提案辦理工作的通知》。2025年3月20日,縣政府專題召開人大代表議案建議交辦會,進一步明確辦理單位、承辦任務和辦結時限,確保任務清、責任明、措施實。二是把好審核關。按照“5個防止”(防止流于形式、防止文來文往、防止淺嘗輒止、防止應做未做、防止辜負民意)要求,縣政府辦組織對各承辦單位的答復函進行逐一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一律退回重新辦理;建立了從具體承辦同志初審,到縣政府辦分管同志審核,最后報縣政府負責同志審簽的辦理機制,做到了分層負責、責任到人。三是把好答復關。為進一步提高議案建議辦理質量,切實將代表建議落到實處,在正式答復意見形成前,要求各承辦單位主動與代表溝通,告知答復意見,爭取理解和支持。
(二)推動“三聯系”。一是辦理前聯系。根據縣政府交辦會安排部署,承辦單位實行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業務人員專門辦的工作機制,加強與代表聯系,力求充分了解所提建議的真實意圖和辦理要求,提高辦理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二是辦理中聯系。縣科技工信局、縣交運局、縣民政局等單位采取主動上門、召開座談會、現場查看等形式,通過面對面的溝通協商,努力讓代表全面了解辦理進展情況,聽取代表對辦理過程的意見,解答代表的問題,共同商討解決辦法。三是辦理后聯系。一些承辦單位帶著答復函,進一步與人大代表聯系溝通,當面征詢代表意見,特別是對因政策法規、條件不成熟等客觀原因限制解決不了的議案建議,積極主動做好解釋說明,最大限度提高辦理質量和滿意率。比如,第75號《關于制定郎溪縣75歲以上人群新農保階梯式繳費標準的建議》,因新農保繳費標準是由省級層面統一制定,縣級只負責做好貫徹落實工作,無法進行調整。對此,縣人社局、縣醫保局專門委派工作人員上門與代表溝通,并得到理解。
(三)落實“三制度”。一是領銜制度。近年來,代表建議中涉及綜合性問題、新形勢下的新問題相對增加,縣政府對此非常關注。選擇部分代表和群眾關注的、帶有共性特點的、對于改進和推動政府工作有重要作用的部分議案建議列為重點督辦件,由縣政府負責同志分別進行領銜辦理。二是督辦制度。縣政府辦加強與縣人大辦、縣代表工委對接,及時跟蹤議案建議辦理情況,制定辦理工作行事歷,適時向所有主辦單位制發提示單,督促推動承辦單位與代表見面溝通,聽取意見建議,加快辦理進度,規定時間辦復。三是審核制度。建立“答復審核”機制,對答復內容不規范、措施不具體的,退回承辦單位重新辦理,確保辦理質量。
三、下一步工作重點
在縣人大常委會的關心指導和人大代表的監督支持下,縣政府始終落實辦理要求,積極督辦提升質量,今年以來取得了積極成效,但與代表們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比如:有的承辦單位辦理工作與推動業務結合的不夠好;有的承辦單位在辦理一些涉及面廣、難度大的建議時,缺乏承擔責任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等。下一步,我們將高度重視,在今后的工作中認真總結經驗,把握新形勢下辦理工作的新特點和代表們的新要求,積極探索做好議案建議辦理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徑,持續提升整體質效,進一步增強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