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號 |
起草單位 |
文件起草 |
意見征集 |
合法性審查 |
集體討論 |
正式印發 |
| 1 |
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郎溪縣工業項目土地分割轉讓工作意見(試行)》的通知 |
郎政辦秘〔2025〕2號 |
自規局 |
2022年、2023年,隨著《自然資源部關于開展不動產登記隊伍作風常態化建設的通知》(自然資發〔2022〕144號)、《安徽省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皖地用改〔2023〕1號)以及《促進工業低效用地盤活利用的若干措施》(皖地用改辦〔2023〕5號)等文件印發,對分割審批、不動產登記以及批后監管都提出了新的規范要求。為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規范工業用地分割轉讓行為,推動工業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優化我縣營商環境,起草了《郎溪縣工業項目土地分割轉讓工作意見(試行)》 |
2024年9月23日-2024年10月22日,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 |
2024年12月11日,通過司法局合法性審查 |
2025年1月20日,經由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
2025年1月23日印發施行 |
| 2 |
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郎溪縣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
郎政辦秘〔2025〕15號 |
住建局 |
為積極穩妥推進型保障性住房配售工作,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政策體系,根據《國務院關于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的實施意見》(國發〔2023〕14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做好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有關工作的通知》(建保〔2024〕44號)及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起草了《郎溪縣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辦法(試行)》 |
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29日,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 |
2025年6月10日,通過司法局合法性審查 |
2025年6月27日,經由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
2025年7月7日印發施行 |
| 3 |
郎溪縣人民政府關于劃定郎溪縣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的通告 |
郎政秘〔2025〕18號 |
水利局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水利部<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劃定技術指南>》,郎溪縣水利局根據市水利局下發的《關于開展禁止開墾陡坡地劃定工作的提示單》文件要求,開展了本縣域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的劃定工作。 |
2025年7月7日-2025年8月7日,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 |
2025年8月13日,通過司法局合法性審查 |
2025年8月27日,經由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
2025年9月4日印發施行 |
| 4 |
郎溪縣人民政府禁火令 |
郎政秘〔2025〕20號 |
林業事業發展中心 |
為切實加強野外火源管理,有效防控森林火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安徽省森林防火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起草本禁火令。 |
2025年7月18日-2025年8月18日,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 |
2025年9月4日,通過司法局合法性審查 |
2025年9月25日,經由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
2025年9月28日印發施行 |
| 5 |
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明確民用和公共房屋建筑工程項目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減免程序的通知 |
郎政辦秘〔2025〕18號 |
住建局 |
通過制定標準化的繳費流程,并強化規劃、建設、財政等部門的聯動與信息共享,形成強大的征管合力,能夠確保所有符合條件的建設項目全部納入征收范圍,有效防止稅費流失,因此制定該文件。 |
2025年8月15日—2025年9月15日,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 |
2025年9月22日,通過司法局合法性審查 |
2025年10月30日,經由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
2025年11月5日印發施行 |
| 6 |
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進一步優化房地產政策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郎政辦秘〔2025〕20號 |
住建局 |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相關決策部署,加快構建我縣房地產發展新模式,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該文件。 |
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28日,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 |
2025年10月17日,通過司法局合法性審查 |
2025年10月30日,經由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
2025年11月12日印發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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